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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系统操作指南
文 /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
为进一步便利社会公众获取海关统计数据,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中国海关在定期公布海关统计信息的基础上,开发设计了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
查询系统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上线,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积查询人次已达743万。每月海关统计月报正式数据公布后,大家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www.customs.gov.cn)上的“信息公开&—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路径进入在线查询系统,对“商品”“贸易伙伴国(地区)”“贸易方式”“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统计项目进行二维交互进出口数据查询;其中,“商品”按HS8位数商品代码细分。未来,海关还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设置,不断提升平台用户体验,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
进入海关总署官网,点击导航栏中的“信息公开”,进入信息公开页面。
在信息公开页面,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海关统计”,进入海关统计页面。
在海关统计页面,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数据在线查询”,进入数据在线查询系统页面。
查询系统页面及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起止时间”处选择时间范围。
②“输出字段分组”为第一个分组关键字,可选择的字段有“国别”“商品(8位)”“贸易方式”“企业注册地(省)”。此字段为必填项,不清楚输入参数,可在⑥所示位置下载。可一次最多输入5个条件代码,不同条件代码间用英文逗号分隔,样例如右图所示。
③“输出字段分组”为第二个分组关键字,可选择的字段有“国别”“商品(8位)”“贸易方式”“企业注册地(省)”“无”。此字段为选填项,其中“无”表示不使用第二个分组关键字,第一个分组关键字已选择的字段不可在第二个分组关键字中选择,可一次输入多个条件代码,不同条件代码间用半角逗号分隔,样例如右图所示。
④“进出口标志”可选择需要汇总的进出口方式为进口、出口或进出口合计。
⑤“币值”可选择汇总结果以人民币值或美元值统计输出。
⑥“代码参考”可选择相关参数下载使用。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