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03关税及贸易管制

 听说最近海关扩大了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想了解一下具体增加了哪些银行?

根据《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第二款规定:“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扩大到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

 我司已向海关递交申请预裁定相关材料,想了解下海关多长时间可以有审核结果?

    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6号)第八条规定:“海关应当自收到《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应当在决定是否受理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补正通知书》。补正申请材料的期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在一批设备征税放行后,我司发现这批设备实际上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请问我司是否可以补办减免税手续?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5号)附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除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并经海关总署批准外,货物征税放行后,减免税申请人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批手续的,海关不予受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你司该批设备不属于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并且没有经海关总署批准,货物征税放行后,不可以补办减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