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2018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

2018年,全国海关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下,紧扣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水平。

文 /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

2018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4.97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4.72万批,同比增长146.03%,涉及货物2480.02万件。共有5个集体、2个个人获得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先进表彰;4个集体、4个个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表彰;4个集体、4个个人获得国家版权局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三等奖。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以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为主,专利权执法成效显著

2018年,全国海关查获的侵权嫌疑货物涉及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奥林匹克标志和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中扣留涉嫌侵犯商标权的货物高达2398.19余万件,占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数的96.70%。扣留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61.98万件,价值人民币6170.1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9.77%和60.48%。

执法模式仍以海关依职权主动查扣为主 

2018年,全国海关在货运渠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745批次,其中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1692批次,约占货运渠道扣留总批次数的96.96%,涉及侵权嫌疑货物1980.27万余件,约占货运渠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数的99.07%;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53批次,约占货运渠道扣留总批次数的3.04%,涉及侵权嫌疑货物471.37万余件,约占货运渠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量的0.93% 。

行邮渠道查获侵权货物批次增幅明显

全国海关共在行邮渠道查扣侵权嫌疑货物4.55万批次,同比增长156.33%,涉案侵权嫌疑货物数量28.37万件。每批次查获侵权货物件数由2017年的49.7件/批,降低为6.23件/批,这一情况与跨境电商渠道化整为零销售侵权货物的上升态势相符。

进口环节查获侵权案件增长明显,但侵权货物的查发仍集中在出口环节

全国海关共在出口环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1720批,占货运渠道全部扣留批次的98.57%,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439.13万件,约占全部扣留货物数量的99.48%;进口环节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25批,占货运渠道全部扣留批次的1.43%。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全国海关在进口环节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数量为12.51万件,同比去年增长了76.9%,已连续10年呈增长态势。

东部沿海地区海关仍是海关执法主战场,中西部海关执法成效大幅提升

2018年全国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中,宁波、杭州、江门、广州、上海、深圳、厦门、天津、昆明、南京等海关合计扣留2362.9万件,约占扣留总数量的95.27%。昆明、乌鲁木齐等中西部地区海关查获侵权嫌疑货物批次和侵权货物数量,分别同比增长23.19%和54.09%。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主要涉及轻工产品、鞋、电子产品等商品类别

2018年全国海关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以轻工产品、鞋类、电子产品、化妆护理用品等为主,其中,扣留的轻工产品、电子产品类货物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国海关全年共扣留侵权存储介质等电子产品货物173.29万件,是2017年同期的13.7倍。

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英明决策。全国海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充分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落实中央机构改革部署。2018年4月18日,海关总署机关实现集中办公,4月20日,2.4万余名新转隶人员在一线旅检、查验和窗口岗位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全国306个对外开放口岸统一使用“中国海关”标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构、职责平稳顺利完成调整。

推进职能调整

海关总署层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职能从政策法规司调整至综合业务司,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全国海关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工作,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海关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活动,部署开展专项工作;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及总担保;承担国家及海关系统对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多双边国际合作项目;承担与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的合作;研究、解决执法疑难问题,提出制定、修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建议;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外宣传等。各直属海关层面,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从法规部门相应调整至综合业务部门。

完善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全国各直属海关均在综合业务处(法制综合处)设立了知识产权相关业务职能科室,全国各隶属海关设立了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基层科室,具体承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一线执法工作(如法制科、综合业务科等)。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设立了专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科,全国设有知识产权科的隶属海关增至两个(另一个为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

改革效果初显

机构改革后,全国海关通关流程和环节大幅精简优化,原报关、报检共229个申报项目合并精简至105个,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得到地方政府、广大进出口企业、人民群众的好评,海关“管得住、通得快”的通关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在继续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行政、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

2018年,全国海关围绕全面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健全侵权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侵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区域海关执法协作,不断完善全国一体联动的打击侵权网络。

建立健全侵权风险管理体系

围绕“两中心”“三制度”,全国海关建立了更加高效顺畅的“中心&—现场”式运行架构的侵权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全面掌控侵权态势,根据不同渠道、不同行业、不同运输方式的侵权风险特点,开展全国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情况分析,适时下达全国性知识产权执法专项布控指令。二是聚焦区域风险特性,针对性地调整侵权监控侧重点,密切关注侵权货物口岸漂移、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侵权多发等风险点,逐步形成常态监控机制。三是选定重点品牌、跨境电商等开展专题防控分析,成立全国海关快件与跨境电商渠道侵权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加强对寄递和跨境电商零售渠道侵权风险的防控工作。全国海关共扣留跨境电商渠道侵权嫌疑商品近2000批次,扣留侵权嫌疑商品30多万件。

区域海关执法联动更加顺畅

配合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全国海关不断深入推进区域海关执法合作,强化直属海关之间执法联动,建立重大案件、重大侵权风险信息的快速反应和案件联动查发机制,防范侵权假冒口岸漂移。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海关利用长三角海关区域执法合作机制,促进信息分享、共同研判、联动查处,查获多宗侵权案件。青岛海关与南京海关通过建立侵权风险查控合作机制,成功查获出口侵权汽车配件。海口海关根据深圳海关下达的全国通关一体化报关单布控指令,成功查获出口侵权箱包、服装等。拱北海关和厦门海关建立侵权案件打击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成功查获侵权运动鞋。江门海关与广州海关共享风险信息,同步下达一体化报关单布控指令,查获大量侵权假冒干电池。

全国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海关总署组织青岛、厦门等5个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经验丰富的海关对乌鲁木齐、郑州等内陆、边关地区的23个海关进行集中授课,就服务企业、案件经营、执法联动、对外宣传等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内容开展经验交流,提升全国海关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能力。乌鲁木齐海关加大对出口“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侵权货物的查处力度,查获侵权嫌疑货物97批次,同比增长86%;长沙海关在中欧班列上首次查获出口侵犯专利权货物;武汉、沈阳海关在行邮渠道分别查获侵权物品1971批次、1359批次。

全国海关多措并举,积极推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构筑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持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贸易秩序,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构筑联防联控体系

海关总署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提升刑事打击力度,会同公安部对出口集成电路、运动鞋等全国性重大侵权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全国海关全年共向公安机关通报线索近千条,公安机关经营扩案并立案查处百余宗。天津、南京、上海、杭州、宁波、北京、黄埔等海关查办的侵权案件获评外商投资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7&—2018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两法衔接典型案例”。

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海关总署就“定牌加工”执法疑难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专题研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部署开展了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违法打击力度。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在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金陵海关知识产权案件证据开示室”,为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备案信息查询、个案研讨等援助。北京海关、广州海关隶属南沙海关分别与当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人民法院签订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

 

加强外资品牌保护

2018年,中国海关查处的涉及境外权利人的侵权案件共涵盖了43个国家和地区的5874项知识产权。上海海关以中国首届进口博览会为契机,查处侵犯进口博览会21家参展商的知识产权案件37起,查获的商品类型涵盖汽配、电子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合计30万件。厦门海关查获出口至菲律宾侵权拖鞋15.6万双,涉及“NIKE”“asics”等10多个品牌。深圳海关查获出口至韩国的侵权太阳眼镜、运动鞋服9.3万件,涉及“Rayban”“Dior”等10个品牌。

培塑自主知识产权

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中国海关继续坚持对内倡导创新文化,培育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8年全年保护国内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315项知识产权。继续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龙腾”行动),立案查处涉嫌侵犯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货物385批,查获侵权嫌疑货物309万件。天津海关查获侵犯“TAIHAI”“TH图形”商标权的连杆轴瓦、活塞、喷油泵13.1万件;大连海关查获侵犯“ZWZ”商标权轴承654套;青岛海关查获侵犯“SME”商标权安全锤3.8万个;宁波海关查获侵犯“WEICHAI”商标权滤清器1800个;昆明海关查获侵犯“云天化图形”商标权铵化肥产品53.9万千克;北京海关查获侵犯专利权原料药2500千克。根据企业反映的数据,行动共挽回企业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人民币,近6成重点保护企业销售额明显增长;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283家重点企业共新增知识产权2600多项;企业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共计127家行动重点企业增加了维权投入,新增专业维权人员约516人,新增维权资金1851万元人民币。

海关总署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科技支持,推动全国海关工作创新,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基础,为企业维权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顶层设计

推动修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取消海关知识产权备案收费。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执法疑难问题研讨会,就定牌加工、专利权保护、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等疑难问题提出执法指导意见,提升全国海关执法统一性和规范性。运用大数据思维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借助互联网企业在日常运营中生成、累积的网络交易数据,实现各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联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治理的打假新模式。

加强科技支持

全国海关树立科技兴关理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移动查询系统”,提高查获侵权货物时效性与准确性;加快“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升级改造,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案件办理无纸化进程。厦门海关开发上线运行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海关保护APP平台,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关口前移。广州海关顺利完成“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推送平台”UC端的案件办理结果推送功能开发,在海关内部强化办案部门与现场监管部门工作衔接,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创新工作机制

深圳海关研创“调查前置、定向确权、多种结案方式并行”的专利侵权办案模式,实现专利权保护职责清晰、流程科学、标准明确。拱北海关联合横琴七弦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推动三方平台联动,实现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自贸创新与地方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杭州海关、黄埔海关深化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侵权治理,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管控从线上回溯至线下,形成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侵权治理闭环。

中国海关坚持打击侵权和促进创新相结合,把为企业提供优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企业维权能力,降低维权成本,促进行业自律,构建新型“亲”“清”政企关系。

企业维权成本持续降低

2018年,海关总署实施知识产权备案申请快速审核机制,全年新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1488项,同比增长24.9%,全年免收备案费人民币920万元。提升案件办理效率,鼓励各地海关在扣留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提出货物处置意见,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试点开展第三方为知识产权企业提供总担保、个案担保等延伸服务,减轻企业维权资金压力。

推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

海关总署推动引导企业成立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维权联盟,加强行业自律与规范管理。杭州海关与义乌国际品牌联盟、南京海关与江苏省进出口商会、青岛海关与地方机电协会、深圳海关与电子烟行业协会、拱北海关与珠海打印耗材协会紧密合作,引导和规范行业内企业健康发展。北京、厦门、黄埔、长沙等海关分别加强与世界轴承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地区行业协会的联系,在执法协作、培训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关企合作进一步深化

全国海关立足关区实际,探索关企合作新路径。黄埔、杭州海关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探索构建海关反侵权数据库平台;广州、深圳、上海、拱北、青岛等海关协助企业梳理知识产权状况,结合企业实际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策略;天津、南京、海口、长沙、厦门、江门、济南等海关优化升级企业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为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培塑服务;重庆、兰州、乌鲁木齐等海关进一步深化关企合作常态化机制,拓展与企业在风险防范、异地维权、通关便利以及双向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开展跨境联合执法

2018年中国海关与俄罗斯海关合作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世界杯足球赛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侵犯国际足球联合会及赞助企业相关知识产权的案件165个,查扣相关侵权货物约68.3万余件,涉及商品主要为球类、服装鞋帽、箱包及皮革制品等。按照总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分署巩固粤港、粤澳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多层级合作联络机制,组织省内海关与香港海关举行联合执法行动3次,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186批次,涉及侵权嫌疑货物60万件,案值人民币超196万元;组织省内海关与澳门海关举行联合执法行动2次,共查获侵权货物28批次,涉及侵权嫌疑货物5万件,案值人民币53万元。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在多边框架下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参加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开展的打击假药的多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召开中欧、中俄、中日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组会议,策划和推动与欧盟、日韩海关的双边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行动;参与总署对非洲英语国家开设的“海关现代化管理”高级培训班,帮助有关国家海关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构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

7月16日在李克强总理与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的见证下,签署《中欧海关知识产权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0)》,参与中国-挪威、中国-摩洛哥、中国-巴拿马等双边自贸协定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谈判,建立与各主要贸易国家海关的双边合作机制,继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推进构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网络。

中国海关围绕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观念,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介绍海关在打击侵权、促进创新、综合治理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打击侵权、人人有责”的社会共治氛围。

回应社会关切激发创新活力

全国海关聚焦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内容,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8·8海关法制宣传日”等海关重要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北京、成都、宁波、深圳、武汉、江门海关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介绍海关在培塑企业、助力创新等工作中的举措和成效;拉萨、南昌、沈阳、湛江、郑州、济南海关开展知识产权送法下乡镇、下企业活动,拱北、杭州海关走进高校开展知识产权主题校园普法活动,南京、太原、乌鲁木齐海关充分发挥12360海关服务热线的作用,组织在线访谈、知识产权专家接访日等活动,解答知识产权保护热点疑难问题,提升社会公众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

依托传统媒体扩大宣传影响

青岛、杭州、厦门海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开展常态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宣传和公益培训,先后组织了“一带一路与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力量”“世界杯足球赛知识产权保护”“自贸区科技与自主创新”等主题展示,全年接待国内外参观嘉宾9600余人次;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对“中俄海关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中查获侵犯世界杯相关知识产权货物的案件进行了报道;各地方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站等媒体均制作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新闻专题,对中国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情况进行了报道。

开拓“指尖”传媒延伸宣传触角

全国海关积极开拓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直播等“指尖”传播新媒体,延伸宣传触角,形成扩大宣传效果的“矩阵效应”。黄埔、厦门海关先后组织了“黄埔海关邀你走进打假现场”“直击国门维权最前沿”主题微直播活动,集中展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现场、典型案例等,浏览点击量累计超过30万人次;长沙、汕头海关创作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动漫微视频,展现了侵权仿冒行为的危害和中国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与成效;呼和浩特海关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等推送“知识产权有奖知识竞赛等你来战”活动。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海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