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新时代 海关监管机制该如何创新?

机构改革以来,全国海关持续深化理念模式创新,纵深推进改革强关,构建新型海关监管机制,收获了重要成果。新形势下,如何实现海关机构改革由“改头换面”到“脱胎换骨”?

文 / 汕头海关总工程师兼口岸监管处处长    林育生

当前,新海关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机构改革带来进出境监管模式、执法流程等一系列变化,增加了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等职能,与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监管业务相互交叉、联系紧密,拓展海关监管职能,监管业务内涵和外延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有效应对这些新的挑战,必须直面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四种监管”能力。

提升“信用监管”能力,改革现行通关模式

探索实施信用税额优化进口通关流程,以企业为单元,通过企业信用情况合理设定信用税额,赋予免担保税款延缴的便利措施,推行“企业申报&—风险分析&—准入查验&—税收差别化管理&—货物提离&—结关”进口通关模式,结合提前申报措施,真正实现“到港即放”的快速通关;实施信用评估优化出口通关流程,在风险分析信用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企业精准画像,对一般认证以上企业及连续3年未出现质量问题的生产型信用企业申报出口的法检商品,采取“合格假定”判定方式予以通过,实现“一次申报”,使95%以上出口货物享受通关便利;实施信用清单优化进出口货物管控,把安全准入作为进口货物管控重点,建立重点敏感货物监控清单,加强禁限进口货物监管,建立出口企业、禁限产品、涉税产品等3个“负面清单”,将口岸监管重点放在国家禁限出口货物和出口骗税风险核实上来,提高一般货物通关效率。

提升“延伸监管”能力,构筑国门安全三道防线

构筑境外监管防线,持续完善输华动植物及其产品准入许可、进境大宗资源性货物境外预检和大型成套设备装运前检验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采信、国际AEO互认和运载舱单预申报制度,将监管手段延伸至国境之外;构筑口岸监管防线,落实“两段准入”改革,不断强化货运、旅检、邮快递渠道等口岸监管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强化对核生化暴物品的查缉力度,进一步严格口岸重点传染病防控,坚定不移把安全准入风险拦截在国门第一线;构筑属地监管防线,加强后续监管稽核查工作,稽核查主体向属地海关转移,建立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跟踪和不合格进口商品追溯召回制度,完善质量安全通报预警机制,保证国内市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

提升“智慧监管”能力,聚焦防范重大风险

构建统一的新一代海关监管作业系统,通过顶层设计、流程再造,以H2018系统为基础,整合海关查验、检验检疫两大业务板块,构建统一的新一代海关监管作业系统,实现一个主干系统办理通关监管业务;构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新一代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充分整合各业务环节信息,注重对平台数据的应用和分析,提炼实际监管风险,通过数据分析,选定重点、敏感作业环节,提高查发违法行为的精确度;构建“智慧口岸”监管体系,加大先进科技装备应用力度,实现各环节全流程监控和动态预警,防控监管失控风险,完善口岸业务运行监控指挥中心运行机制,强化“监控视频、监管作业系统、音视频单兵、监管设备联网核查”四位一体监控检查手段,实施全流程实时监控管理。

提升“顺势监管”能力,持续释放惠企红利

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对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评议、预警和应对工作,落实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积极促进中欧班列的深入发展,持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顺应现代物流走势,探索实施“嵌入式监管”,在口岸一次性完成检验检疫,持续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进一步推广“水上巴士”“转关无纸化”“同船运输”“先装船后改配”等改革措施,继续降低企业合规成本;顺应企业需求态势,加强与企业的日常交流,形成执行反馈的良性闭合回路,避免措施过时、过度,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主动研究有效的促进措施,确保监管工作有新意、有热度、有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