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加工贸易监管

 我司有一批加工贸易废料需要到网上公开拍卖,请问如果反复流拍怎么处理?

根据《关于全面推广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8号)第四中规定,同一批边角废料流拍3次以上、每次拍卖公告期不少于3日,且其中1次为无保留价竞价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凭不再销售的书面承诺及有关流拍材料等资料,按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我司料件内销如果选择“自报自缴”录入时有什么要求?

根据《关于推广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自报自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6号)规定,进出口企业、单位在办理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预录入时,选择“自报自缴”后,无需再录入“料件首次进口日期”,利用预录入系统的海关计税(费)服务工具计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并对系统显示的税费计算结果进行确认,连同报关单预录入内容一并提交海关。

 我司准备开展外发加工业务,请问外发加工收发货后多久需要向海关申报?

根据《关于加工贸易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4号)第五中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在货物首次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备案外发加工基本情况;企业应当在货物外发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申报实际收发货情况,同一手(账)册、同一承揽者的收、发货情况可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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