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为企业打好“保税牌” 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访大连海关关长孙玉宁

Q:大连海关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联合创新推出的铁矿石品牌交割制度有何意义?

A:多年来,我国一直是全球铁矿石的第一大消费国和进口国,虽然每年进口量约为10亿吨,占全球6成份额,但却始终没有掌握铁矿石的国际定价权和话语权。因此,尽快形成符合我国自身利益和国际通行做法的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便成为了我国钢铁行业发展面临的当务之急。此次,大商所开展的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举措,对争取国际铁矿石定价权、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助力东北振兴、加快大连航运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期货保税交割是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下的新兴业态,迫切需要海关创新监管机制,在依法把关的前提下,有力支持期货市场健康发展。2019年9月,大连港向国内买方客户交割1万吨PB粉,标志着铁矿石期货1809合约交易迎来了境外交割卖方客户。这是境外交易者首次参与铁矿石期货交割,也是我国大宗散杂货物在保税监管场所内保税交割的首次尝试。从交割保税仓单生成、货物交割到尾货报关的全过程看,整个通关监管流程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验证了大连海关前期规则制定工作的有效性。同时,这也标志着大商所在海关总署的支持下,成功验证了铁矿石期货“完税、保税交割并行,境内、境外同时参与”的制度设计,打通了境内外货物流通渠道。此外,期货价值的发现机制和价格的形成机制,不仅是保障期货保税交割便利性和顺畅性的有力抓手,也是境外交易者参与市场的重要考量因素。为此,大连海关在改革中将审定完税价格作为海关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做好研究并确保具体做法符合法规要求。

Q:针对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推出的一系列创新改革举措能否真正取得实效的关键是什么?

A:2019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铁矿石、天然橡胶等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海关总署在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中引入采信工作机制,实行“集中检验、分批放行”举措,是针对大宗资源产品监管方式的又一次探索和创新,也成为大连海关支持大商所开展铁矿石期货贸易的主要抓手。此次,在实际调研中,大连海关了解到铁矿石期货交割存在制度、机制等瓶颈问题,影响了铁矿石行业的发展,为此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打好“保税牌”的想法,得到了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与肯定。可以说,这次铁矿石期货交割监管的制度创新,推动我国在铁矿石国际价格的形成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大连建设东北亚金融中心、航运中心提供了有力支持,标志着社会主义新海关在关检业务融合中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并在推动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使改革措施真正惠及企业、取得实效,大连海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胆改革、先行先试,创新举措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把大连港变成了铁矿石的“自选超市”,国内外钢厂可以根据生产需要,以现货、期货多种方式购买,服务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推进了重点期货品种的国际化进程,有力推动了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不要看功效,要看疗效——也就是说,如何通过解放思想推动发展,敢于转变观念,敢于在实干中体现中国共产党人的实干担当,以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助力东北振兴。同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能只是喊在口头上,而是应既抓好营商环境,又抓好制度落地和具体项目的落实。

Q:大连海关主要通过哪些措施确保大商所铁矿石期货交割贸易的顺畅运行?

A:2019年1月,大连海关将原来以处长为组长的工作组升级为以关长为组长的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强力推进、协同作战,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铁矿石期货交割业务专项关长办公会,逐个流程进行梳理研讨,并参照期货原油保税交割监管政策,提出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实行“入区集中检验、出区分批核销”,在出库环节采信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和关税定价等新监管方式,以及提出在库混矿、现货转期货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目前,推进工作组已完成大商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相关工作的风险分析,拟制了《大连海关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操作办法》《大连海关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检验监管操作规范》《大连海关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采信操作规范》。下一步,推进工作组将全力制定大连海关针对《大连海关公告2018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的配套制度,细化落实《公告》的各项要求,保证《公告》在大连海关切实落地。

同时,大连海关依据海关成交价格原则,充分尊重贸易实际,按照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期转现交割、提货单交割等不同实物交割方式,以相应的实际交割结算价加上保税升贴水为基础来审定完税价格,最大限度符合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流程,通过顺势监管便于企业操作和海关审核,切实提高铁矿石通关效率。近日,淡水河谷巴西混合粉的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100手顺利通关,合计10000干吨,交割货款590.95万元。在此过程中,大连海关明确对采用非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转让或未经保税交割而注销的,按现行保税货物内销有关规定审定完税价格,从而有效防范期货交割新业态的税收风险,实现海关依法把关与高效服务的有机统一。此外,根据大商所铁矿石期货定价实际情况,大连海关依法扣除国内税费等不计入海关完税价格的项目,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打造更加客观、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助推大商所建立全球公认的、权威的、人民币计价的铁矿石期货定价中心。

在大连海关的积极沟通下,海关总署于2019年8月27日发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9号(关于进口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检验工作的公告),明确用于保税交割的期货铁矿石检验采用“集中检验、分批放行”的检验模式。2019年9月,大连海关与大商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工作。目前,大商所已成为全国首家在保税监管场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企业。同时,铁矿石不仅是国内首个在海关确定的保税监管场所开展保税交割业务的品种,也是大商所首个可以实现完整流程的保税交割品种。至此,通过一系列的检验监管与关税制度模式的变革,阻碍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最后一公里”已被打通,保税领域的这张牌也已高质量地打了出去,且成为了大连海关的一张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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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 / 本刊记者    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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