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粤港澳大湾区物流发展设想

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免税、退税等政策功能,探索破除固有关税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物流发展。

文 / 吴晓韵  王永翔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落实“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对外开放和构建新型区域合作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重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独立关税区的特点。在独特的制度安排下,如何让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便捷、快速、有序流动,实现湾区城市群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是我国连接国内外市场的门户平台,是海关促进物流等生产要素聚集发展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特殊区域作用,将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物流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英文名称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缩写GBA)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珠三角)9个地市组成,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8年末总人口已达7000万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按照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不仅要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还要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物流发展面临挑战

《规划纲要》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新一轮国内区域发展资源竞争的序幕已经开启,未来国内区域和城市群之间既有经济发展水平、规模的格局和座次将被打破,得以重塑。其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素的快速流动,这个要素包括货物、人才、信息和资本。在“一国两制”的大背景下,要素的快速流动面临巨大挑战。

首先,最大的挑战来自于三地不同的法律规则框架与《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宏大而繁重的建设目标任务存在落差,协同效应发挥面临现实约束,内地城市对国际优质资源要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不足等。尤其体现在关税政策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均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香港、澳门的“零关税”自由贸易港地位,口岸监管宽松,申报程序简便。而我国关境内实行严格的关税和通关监管制度,由此带来了通关手续烦琐、通关成本较高、通关时间较长等问题,是影响货物自由流动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将影响港澳的辐射溢出效应。

其次,尽管国家层面在各区域战略规划制定过程中,对不同区域发展定位进行了错位竞争的考虑,但客观而言,经济资源要素、政策红利等在既有不同层级、区块划分、目标定位的区域发展战略间难免出现一定程度竞争的事实,可能引致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实际发展和政策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并成为影响战略定位和最终目标实现的主要诱因。这主要与区位、自然条件、要素禀赋、产业基础、资金和劳动力要素流动、政策力度等诸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

再次,珠三角内共有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11个,是我国特殊区域种类最齐全的地区,数量也仅次于江苏省,位居全国第二位。2018年,上述特殊区域实现进出口总值近7000亿元,同比增长11.16%,占外贸比重9.78%,对珠三角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发挥了重要作用。大湾区内的这些特殊区域发展虽保持向好态势,但也面临建设进度缓慢、发展不平衡、整合优化滞后等问题,尤其是佛山、肇庆、惠州等制造业高度集中的城市目前还没有特殊区域的布点,如何发挥特殊区域平台作用对接港澳乃至国外,促进货物快速流动仍有发挥空间。

运用特殊区域助推大湾区物流发展的设想

按照“无缝对接、错位发展、优化模式、三区融合”的思路,充分运用我国特殊区域保税、免税、退税等政策功能,探索破除固有的关税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进一步实现与港澳物流优化配置,提升湾区内外的物流运作效率。

加快布局综合保税区形成“大保税区”效应

对接香港、澳门“零关税”自由港政策,打造综合保税区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快转型升级,巩固提升保税制造、保税贸易、保税物流等传统优势,争取综合保税区功能全覆盖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全复制,逐步将现有大湾区内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二是加强布局规划,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空间布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新的特殊区域,形成广州、深圳为核心,珠海、东莞、中山、佛山、肇庆等珠三角地区为重点的“大保税区”网络,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接。

发挥特殊区域政策功能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不同城市在未来大湾区建设中的主要角色,在不同城市间综合运用特殊区域政策,协调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形成互相衔接推动资源、资金、技术的有效流动。一是优化制造业布局。支持肇庆新区综保区以节能环保等幸福导向型产业为主导的保税加工产业,加速粤东西北地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加工贸易发展,支持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战略支点。二是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佛山市依托佛山及珠江西岸制造业基础,运用综保区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的功能优势建立制造基地,吸引全球化公司布局高科技、高附加价值的装备制造产品企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采购、销售、检测和维修新产业。三是研究推进从化马场申建综保区,推进马匹运动及相关产业发展,加强香港与内地在马匹、饲草饲料、兽药、生物制品等进出境检验检疫和通关等方面的合作。

优化综保区监管模式构建物流快速流动通道

一是实施账户管理。对接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以企业定期申报进、出、转、存、耗、销等数据,取代原电子账册工单核销和单耗管理。二是对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创新分区管理,赋予进口货物暂存功能,实施更加集约、便捷、高效的管理措施,支持大湾区中转、转口、分拨、集配等国际物流业态发展。三是创新分区管理。在有进出境口岸的综合保税区打造转口功能区,赋予进口货物暂存功能,实施更加集约、便捷、高效的管理措施,支持中转、转口、分拨、集配等国际物流业态发展。四是优化卡口管理。设置申报通道与非申报通道,海关监管货物凭海关放行信息由申报通道进出区,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对进出卡口的车辆智能识别、信息比对和自动核放,提升卡口进出效率。

探索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试验区

依托香港、澳门2个自由贸易港和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特殊区域,在自贸试验区港口区范围内全面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一是自贸试验区港口区与境外实施“一线放开”,境外与自贸试验区港口区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不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纳入贸易统计。二是自贸试验区港口区范围内实施“区内自由”,除因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对市场主体实行直接管理外,海关对区内企业不进行常规监管。三是自贸试验区港口区与境内区外实施“二线管住”,海关对自贸试验区港口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口岸进出境货物进行常规监管,纳入全国通关一体化。

栏目编辑:王国秀   wanggx@mail.custom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