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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草莽时代的“二选一”问题
文 / 知名财经专栏作家 信海光
临近双11,电商平台之间的“二选一”问题因为阿里和京东两年前的一场官司,又爆发出来,尤其阿里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良币驱逐劣币”,更引发舆论巨大争议。
和马云一样,王帅行事也一向天马行空,不拘形式,常有奇句,所以在谈“二选一”的时候会比较坦诚直接,这也加大了争议中的火药味。
但如果不去过多纠葛于企业之间的“江湖恩怨”,“二选一”纠纷的本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就传统经济领域而言,如果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的话,“二选一”肯定是不正确的。
但问题是,本次“二选一”纠纷是发生在平台经济崛起的特殊时期,在王帅看来,阿里巴巴确实是和某些商家签订了优先合作协议,但这是双向协议,并不是对商家不利,更不是欺压。协议是要求商家拿出最优最新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但同时也要求了平台在此期间要赋予商家的资源、权利和投入。这事实上更对平台形成了约束,相应也是对商家利益的保障。这其实是平台和商家的互选,也是商家对不同平台的取舍,是消费者选择去何处购物的选择权。就是商户在公平基础上的用脚投票,基于你情我愿,基于互信守约,在王帅的表述里,“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王帅显然是基于自由市场竞争的理论在进行解释,但在京东的视角里,则认为王帅的所谓双向协议是对商家的欺压,是对京东的伤害,所以将阿里诉上法庭。
这不是个简单官司,很难一言定对错,否则也不会一直拖了两年没有结果。这纠纷不是发生在“传统社会”中,而是发生在平台经济时代,阿里巴巴不但是一个企业,而且还是一个互联网平台。
中国目前并没有一部负责调整整个平台经济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规范和责任的法律法规,或者说,全世界也还没有类似的专门法律法规出台。这个领域太前卫,由于互联网本身诞生时日有限,平台经济一直在发展之中,甚至它最终是个什么样子都未见全貌,相关法律法规还来不及出台。
但在整个互联网上,类似王帅所谈的争议事件却层出不穷,比如腾讯有没有权利在微信生态里屏蔽各种电商链接,在微信看来,这可能是确保用户体验的一种合理方式,但有声音认为这就是垄断;比如,某个平台强制要求用户只能购买自身平台的服务或产品(比如苹果的数据线和操作系统),这看起来是侵犯了其他产品的被选择权,但在平台看来,确实只有自己研发的产品才能在自己平台上发挥出最佳效果,而事实又确实如此……这些问题到底孰是孰非呢?
平台经济是否构成垄断?如果形成垄断,这种垄断又是否像传统经济里的垄断企业一样损害社会效率?这些都是前沿话题。根据经济学原理,越是分割的市场,其效率越低,越是统一的市场则效率越高,在平台经济中,如果所有用户都只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交易,那么它所产生的“跨边网络外部性”将会达到最大,这对所有用户都有利,对社会效率也有利。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平台的“一家独大”事实上根本不是问题,相反,过于分散才是问题。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逐渐进入深水区,其全貌包括问题将逐渐显现,随着全社会对平台经济理解的深入,监管也将逐渐跟上,告别草莽时代,迎接常规时期,这对各平台经济主体来说是好事,这大概也是王帅说出“我们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的真正原因吧。
栏目编辑:鲁翔宇 Luxiangyu12@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