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9610”供应链服务商的信息流优势该如何构建?

文 / 邢康男

行业背景

在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大力扶持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可以通过规范和推动跨境出口来提振和改善贸易形势。但是跨境电商在全球范围内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各国对跨境电商的态度不一,导致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规范化程度较低,在整个出口贸易模式上,跨境电商在全球各个国家的监管范围下都属于“新鲜事物”。

跨境电商行业贸易额不断攀升,但是真正留存在境内的贸易数据相对较少,绝大多数跨境电商卖家企业出口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报关主体多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等代理人,其贸易数据难以体现在进出口数据上。同时,由于缺乏正规的出口报关单,电商企业的出口产品既不能获得合法结汇,也不能享受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

 “9610”出口模式分析

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商阳光化通关必然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而针对跨境电商的问题,海关也在探索创新的监管模式,“9610”出口模式就是这样诞生的。

中国海关总署于2014年年初发布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以下简称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自2014年2月10日起实施。

2014—2019年,中国政府对跨境电商出口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跨境电商行业也在不断飞速发展,尤其是“9610”出口跨境电商在多个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城市展开,为部分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便利,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并不具备政策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因此,需要跨境电商“9610”出口综合服务类企业提供便利。

2018年9月28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2019年10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以上政策随着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解决了跨境电商卖家通过“9610”出口面临的绝大多数难题(清关、无票免征、出口退税、纳税等),真正从宏观层面切实为跨境电商出口卖家提供了阳光化清关渠道,虽然在结汇环节仍然面临较大的问题,但目前“9610”出口已经在多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始运作,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9610”出口供应链服务模式分析

“9610”出口模式目前对从事跨境电商企业的基本资质要求相对较高,导致一些跨境电商卖家企业(目前不少跨境电商卖家并没有实现在综试区内注册,也没有实现进出口资质的海关备案等)无法直接实现与海关的订单推送。在此背景下,各个跨境电商综试区都有相应从事“9610”出口的供应链服务企业,该类企业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构建跨境电商“9610”出口综合服务平台,可以为跨境电商卖家实现“9610”模式的出口,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无法享受“9610”优惠的问题。

目前,此类供应链企业借助自身构建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完全“三单推送”,通过结算管理、企业服务管理、清关商品管理、运单管理、提单管理、运输出口全程信息化监控管理、汇总及收款管理等多个子模块,共同实现“订单信息、物流信息以及支付信息”的海关推送,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此类企业借助自身的多模块管理,实现多批次多批量的订单管理,可以将跨境电商零散化的商业模式高效地与“单一窗口”实现对接,将卖家企业的订单信息实现多层次拆分,真正做到三单对碰,为海关核对贸易真实性提供便利。

同时,借助大数据分析,可以提前为海关监管提供便利,尤其是对异常订单实现监控核查,为“9610”海关监管提供前置审核,切实解决规范化运作的难题。平台类企业通过汇聚大量的跨境电商订单信息资源,在长期的积累过程中,未来可以实现规模化效益。

“9610”供应链服务商的未来着力点

目前“9610”跨境电商模式相关的商业运作并不成熟,而且市场相对较小,但是随着未来跨境电商结汇环节的打通,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量未必比传统的一般贸易小,所以,未来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类企业可通过打造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集交易、支付、申报、物流、品牌推广等功能为一体,提供一站式跨境通道服务,从事合法合规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

因“9610”出口模式相对集中,对跨境电商卖家有极大的优惠,未来以跨境电商“9610”模式出口退税的企业必然会增多,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可凭借“汇总申报”或“简化申报”形成的报关单及相应单证资料,同一般贸易结汇退税流程,办理阳光收汇、出口退税。供应链服务企业可以为上游卖家提供提前垫付退税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供应链企业借助“9610”综合服务平台,将积累大量的贸易数据,汇集跨境电商行业碎片化、订单化的数据,可以真正实现贸易流层面的供应链融资,进而解决跨境电商卖家难融资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