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加快推广 AEO 国际互认合作 加速中国产品“走出去”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AEO互认制度的国际规则制定上,中国海关与世界其他国家展开了密切合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7年以来,中国海关先后就AEO2.0版倡议、企业协调员制度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激励、应用大数据开展AEO企业信用评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等多个独具中国特色的AEO项目在世界海关组织的国际会议上分享经验。同时,中国海关也在WTO贸易便利化委员会会议上应邀发言,向WTO成员推广了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的经验做法,充分彰显了中国海关治理软实力。中国海关成功申办了第六届世界海关组织全球AEO大会,这标志着中国海关AEO工作在世界范围内扩大影响力迈出重要一步,将有助于中国海关加快推广AEO国际互认合作,带动中国企业、中国制造、中国产品走出去,提升中国海关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同时有利于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

牵头制定AEO互认国际规则。受WCO委托,中国海关牵头制定了《AEO互认实施指南》并圆满完成任务。20186月,该指南通过WCO会议审定并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海关第一次在AEO互认领域主导制定国际规则,打破了以往由欧美国家垄断制定规则的惯例。此外,中国海关还参与了WCOAEO互认培训指南》的制定工作。

积极输出中国海关AEO经验。一是借力履行国际义务,积极输出中国智慧。以参加WTO贸易便利化委员会会议为契机,就中国海关履行《贸易便利化协定》义务、实施AEO制度及推进国际互认的情况进行了大会发言,利用WTO平台向160多个成员推广了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的经验做法。二是利用参加WCO全球AEO大会、SAFE工作组会议、AEO国际研讨会等机会,积极在AEO互认国际舞台上唱响中国声音。自2017年以来,中国海关先后将AEO2.0版倡议、企业协调员制度、与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激励、应用大数据开展AEO企业信用评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等多个独具中国特色的AEO项目向国际海关进行宣介,受到广泛关注。三是积极向相关国家推介中国海关AEO制度,其中蒙古国就是一个成功范例,该国AEO制度与我国基本一致。因此,中蒙AEO互认进展非常顺利,两次磋商即签署了互认安排。

多方开展AEO互认能力建设援助。在推进AEO互认同时,中国海关还积极参与对其他国家的AEO能力建设援助,不断扩大中国海关影响力。一是利用商务部、海关总署教培中心等部门组织的对外培训平台,多次为来自非洲、亚洲等尚未建立AEO制度国家进行培训和制度建设援助。二是中国海关国际AEO认证专家接受WCO指派,到相关国家开展能力建设援助,为下一步与其开展AEO互认打下良好基础。

深入开展AEO培训能力合作建设。与法国海关多次开展AEO认证方面的高水平培训交流合作,内容注重实效,分享双方经验与建议,为推动全球贸易和AEO互认工作建言献策,也为两国AEO认证及互认工作提供有益启示和借鉴。

中国-欧盟海关AEO互认合作、中美C-TPAT联合验证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