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

自何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

根据《关于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3号)第一中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我司一直从上海口岸进口三文鱼,申请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现在想要变更进境口岸,请问是否还要重新办理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50《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申请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检疫许可证》。

我司计划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经过咨询了解到首先需要办理生产能力信息表,请问这个信息表是否有有效期?

根据《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联合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09号)第三中规定,《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有效期为自填报(更新)之日起1年,到期后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更新《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