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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4+7”改革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深圳海关 童军 陈多 潘峰
文/ 深圳海关 童军 陈多 潘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深圳海关立足口岸监管职能,持续推出“4+7”改革举措——“抵港直装”“船边直提”“港区一体化”“组合港”4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便利化新模式,“优先查验”“分层查验”“不接触查验”“先放行后改单”“先提离后处置”“动植物物种快速鉴定”“合并查验”7项提高查验效率措施——疏通粤港澳大湾区“海陆空邮铁”物流堵点,畅通深圳东西部通道,让复工复产企业跑出“加速度”,抢回疫情耽搁的时间。
图 / 孟桦 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关员查验一批自美国进口的苹果。
“抵港直装+分层查验”,进口水果“秒通关”
2020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一艘装有4个集装箱埃及鲜橙的国际班轮抵达蛇口港,10时22分开始卸货,10时30分,载满橙子的4辆货柜车陆续通过海关卡口,直接运抵企业配货仓库。从卸货到完成全部通关手续,整个过程不足10分钟。
传统通关模式下,货物需先调柜至码头堆场待查,待码头公司协调安排好查验台位后,再调拨至海关查验中心进行货物查验,平均耗时往往以“天”计算。本次由埃及进口的鲜橙,采用“船边直提+分层查验”组合模式,海关通过指导企业开展提前申报,前置办理码头、船公司、运输准备等各项手续,海关放行指令触发后即可提离。同时,深圳海关引入分层查验改革试点,对无明显风险指向的货物降低查验比例,精简查验作业项目,全面提升查验效率。
深圳市泛亚公司负责人王强介绍,以往公司为追求水果等生鲜产品的时效,一般将货物通过海运运至中国香港,然后用两地车从中国香港运往目的地。现在采用“船边直提+分层查验”模式,运输物流效率更高,且省却了粤港两地车的运输费用,平均每个集装箱的鲜橙可取得5000余元的成本优势。
“港区一体化+优先查验”,进口料件“即到即用”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港口航线差异影响,我司需紧急将一批从盐田港进口的生产材料,运至前海湾保税港区的保税仓库。但这中间涉及较多手续,生产进度会受到影响,这可怎么办?”辖区内某重点企业负责人着急地向深圳海关求助。
为解决企业困难,深圳海关从物流监管流程上着手改革创新,研究开展“东西部港区一体化”试点——进口货物运抵盐田港码头后直接调拨至前海湾保税港区保税仓库——满足企业“先入区、后报关”的通关需求。
该企业的这批货物又属于优先查验货物,查验现场可直接给予优先查验,对于企业急需投产的生产设备和原材料,还可以采用“互联网+检验+合格保证”方式,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生产现场实施目的地检验,相关视频资料保存备查即可。上述创新措施的组合运用,实现了企业关键进口料件“即到即提、即提即用”。
“4+7”灵活组合,叠加运用效果佳
深圳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詹萍介绍,单纯的一种改革模式适用范围有限,往往不能全面发挥效果,例如,企业因货期紧急选择以“抵港直装”方式出口,但如果货物需要在码头实施查验的话,则很可能不能如期上船,企业将面临订舱费用和合同违约的双重损失。
为打消企业顾虑,深圳海关对“抵港直装”方式出口的货物,企业无须提前申请,即可实施“优先查验”,享受包括“优先查验接派单、优先吊还柜、优先派位、优先人工查验、优先机检审图”在内的“五优”措施,如查验发现异常需处置,数量、型号不符等轻微问题可“先放行后改单”。对其他不涉及禁限物品,不涉及安、卫、环项目不合格,不涉及证、税、夹藏走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故意伪报的情况,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允许按照“先提离再处置”的原则,先行办理放行、退运、退关等手续。
在节约物流成本方面,“组合港”模式深受大湾区出口企业欢迎。该模式打破监管场所限制,形成以深圳盐田港为枢纽港、湾区其他港口为支线的“组合港”,两港之间以水上专线连通,企业将货物交到支线港视同交到盐田港,可在支线港办理交还箱和海关通关查验手续,从而在便利通关的前提下节约陆路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