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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全面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访深圳海关关长陈小颖
访谈/本刊记者 高扬
本刊特约通讯员 张弓
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属地海关,深圳海关一直处于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在当前背景下,深圳海关如何结合自身职能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上认知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
A: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早在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深圳视察时,便赋予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政治使命。
第一,深圳海关深刻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支撑,是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要部署,是践行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战略意图、深圳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安排。
第二,全面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事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安排,事关服务国家全方位开放格局的使命担当,事关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整体布局。
第三,支持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既是海关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先行示范、主动作为的平台,又是新时代向纵深推进海关各项改革的难得突破口和试验田,更是海关丰富“一国两制”内涵的新实践,还是海关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建设的客观需要。
深圳海关在支持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创新?
A:深圳海关坚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相统筹、前瞻研究和急用先行相协调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了一系列实践探索。
一是主动对接深圳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深圳海关立足海关职能,谋划了一批具有引领性的改革、政策和项目,起草了《深圳海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框架方案》,并上报海关总署;结合深圳市已启动项目,提出了17项措施清单,内容包括支持科创区研发企业样本的试剂及设备耗材等实施备案清单制管理、降低科研机构享受减免税主体认定门槛、完善粤港澳进出境游艇监管模式、优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和简化办理手续等。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服务举措。深圳海关首创免税进口科研设备流动监管模式,解决科研设备流动“痛点”问题;同时陆续推出了便利跨境车辆的“线上车管”,便利货物通关的“提前申报”“直提直装”,以及便利旅客的“智慧卫检”“智慧旅检”,有效促进了要素资源高效流动流通;此外,还创新了MCC前海、全球中心仓、“保税+邮轮物料供应”、游艇自由行、“惠盐组合港”等监管模式,有效强化了深圳核心引擎的功能。
三是深化与中国香港各部门合作。深圳海关和中国香港各方探索开展了26个合作项目:与中国香港海关开展“跨境一锁”合作,与中国香港食卫局联合开展“一检双放”卫生检疫查验模式、水生动物疫病检测等项目,在两地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海关近期与中国香港卫生署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达成6项共识,并实现了健康申明卡在港方区域前置填写,有效夯实了口岸卫生检疫防线。
四是加大科技应用。深圳海关以场所智能管控改革、机检设备应用、查验作业信息化为抓手,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同时依托人脸识别系统、“智慧卫检”和智慧疫情监测,升级建设“智慧旅检3.0”。深圳海关建设的“智慧审签”项目实现了8类原产地证“秒签”,通过对接企业ERP、WMS的方式,深化“互联网+网上稽核查”,仅2019年就累计为企业节约费用超过3000万元。
下一阶段,对于支持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海关有怎样的计划和打算?
A:深圳海关将举全关之力抓好贯彻落实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从承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明确先行示范法治保障、把握推进整体进度上做好系统对接。深圳海关将根据中央部署以及深圳发展需要,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安排,做好《意见》承接,明确相关框架意见和重点措施。然后结合垂管体制特点,灵活运用综合授权、立法变通等方式,分门别类地对影响创新的规章制度探索突破,建立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同时制订长期跟踪支持计划,按照《意见》2025年、2035年、21世纪中叶三阶段发展目标的整体设计,整体有序推进海关支持举措,确保与国家部署同步、与深圳发展衔接。下一步,深圳海关将围绕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2025年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对深港科创合作区建设、优化物流一体化监管、协同港澳发展等急用重点项目周密谋划、有序推进。
二是聚焦制度创新,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深圳海关将在明确制度创新先行示范的资格和权限的前提下,结合先行示范区发展需要,借鉴国内自由贸易港等改革先行试点成熟经验,持续健全各领域创新集成法规体系。同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海关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此外,深圳海关还计划逐步完善全流程顺势监管体系,发展创新符合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水、陆、空、铁联运业务,探索建设具备位置识别、内容识别功能的货物监控模式,推动各口岸执法管理要求顺势嵌入跨境物流运转链条。
三是加强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海关的联动合作,助推区域和产业之间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深圳海关将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创新海关执法模式,梳理粤港澳在货物禁限管制等领域的执法标准要求,推进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海关在规则标准、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等方面衔接互联。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模式,强化政府部门间联动和政企协作,助力构建湾区内水、陆、空、铁等一体联动的“物流走廊”。同时拓展延伸海关业务链条,促进枢纽口岸与“喂给”口岸的功能互补,发挥比较优势和规模效应,推动形成大湾区各片区联动发展格局。
四是对标国际一流,锚定未来发展样板,敢为人先、先行示范。深圳海关要探索“统分结合”创新机制,在上级顶层设计的范围内担当作为、耕好试验田,同时因时因地制宜,结合改革发展的需要,谋划局部自主创新优化,对全领域全链条先行先试。深圳海关将健全以社会(企业)满意度为导向的外部评价制度,建立创新举措评估推广机制,把成功的创新经验制度化、法治化,使改革措施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深圳海关时刻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在海关总署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坚持制度创新、提升治理能力,全面支持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