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扩大试点
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开展以来,受到广大企业欢迎,非试点地方和企业表现出高度关注和尽快参与试点的强烈意愿。海关总署积极回应企业所盼所需,及时扩大试点,自2020年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增试点关区企业可以适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允许转关、优先查验、便利退货管理等改革措施,可以享受海关改革创新释放的政策红利。
中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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