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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国门生物安全体系建设
作者:张明辉 鞠永涛 尹晓燕
文 / 张明辉 鞠永涛 尹晓燕
近年来随着对“国门生物安全”宣传的力度加大,国门生物安全也日益走进公众的视野。
国门生物安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处于一种没有因管制性生物通过出入境口岸进出国境而产生危险的状态。具体而言,国门生物安全是指通过综合性的风险管理措施,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林、牧、渔业生产,生态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相对处于不受境外人类传染病、动物疫病(含人畜共患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威胁,国家生物物种资源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并具备持续保持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门生物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与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等传统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国门生物安全工作主要是从进境防疫的角度,防止外来管制性生物进入本国(或地区)而产生危害。与此同时,国门生物安全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加快国门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国家生态安全层面
建立国门生物安全体系,就是要通过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和措施,防范人类传染病和重大动植物疫情跨境传播,保护国家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外贸经济健康发展。
国际贸易层面
建立国门生物安全体系是国际谈判的重要砝码,有利于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世界各国在遵循取消关税壁垒的同时,为保护本国利益,都在设法不断提高技术性壁垒,以限制进口商品对本国经济的冲击。在关税措施被弱化以及以其他非关税措施应用受限的情况下,应用口岸公共卫生和动植物检疫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在调节或平衡国际贸易、保护本国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门生物安全主要因管制性生物通过出入境口岸进出国境而产生危险,是一种非传统安全,但它产生的危险后果很可能并不局限于生物领域,还可以对动植物、微生物及人体生命健康、农业生产、环境资源、国际贸易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甚至影响国家间的关系,从而跨越了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界限,也可能跨越非传统安全的界限,影响到国家的传统安全。这是国门生物安全的特殊性。
典型发达国家国门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目前的情况是,发达国家均以预防监管理念为核心,投入大量资金引入先进方法和技术用于口岸防控,不断增强防控有害生物入侵风险能力。下面将以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为例说明。
美国
法律层面:最早采用法律手段来管制生物入侵,其法律规定详细明确,坚持联邦立法为主,州立法为辅,法律监管体系已趋于完善。
机构设置层面:美国动植物检疫局是专门负责植物检疫的管理机构,它同时承担国内外植物检疫管理,发挥防控有害生物入侵的主要作用。
防控技术层面:防控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工作重在防控,超一半的经费用于“防”。
监管策略层面:为提高工作效率,成立非政府机构的国家入侵物种委员会作为总协调,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工作以该委员会为核心,以其他机构配合的管理体系,解决了权责不清的困扰。
澳大利亚
法律层面:颁布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杂草、生物安全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
机构设置层面:目前有十几个政府机构共同构成防控有害生物入侵风险的管理机构,主要为农林部和环境部,负责无意入侵管理和入境审批工作。
防控技术层面:由于澳大利亚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主要为海运运输,较为单一,根据风险分析得出压舱水是有害生物传入的主要载体,找到主要传入途径,政府采取口岸强制采样和监测,严格控制压舱水处理,使得随海水引进的有害水生生物风险降至最低。
预警体系层面:建立了一套杂草风险评价系统,其设计思路是对要引进的杂草进行定性和定量风险分析,通过引入潜在风险值,对该物种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进口与否的决策。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借鉴澳大利亚的杂草风险评价系统经验。
监管策略层面:为使监管统一有效,在生物安全的大原则下,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生物安全署和环境风险管理署,将防控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工作融入生物安全之内。
日本
法律层面:以有害生物法为根本,其他相关立法为辅助,构建了日本防控有害生物入侵的法律体系。
机构设置层面:日本的环境省在防控有害生物入侵管理上具有领导地位,类似于我国农业农村部的地位;农林水产省负责境外有害生物入侵管理,相当于我国的海关。还有两个部门厚生劳动省、交通省在监管和处置上有时也需要配合。
防控技术层面:以预防为监管重点,配备先进的设备,研发先进的技术用于口岸防控。
监管策略层面:实行国内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职权,确立管理地位,实现有效管理。
我国国门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方向
优化监测与预警体系
健全监测网络,跟踪、收集主要国家和地区重大疫情流行进展、防控策略、相关风险以及其他疫情相关信息,掌握全球疫情发展动态和趋势,建立疫病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和重大疫情疫病规范化处置机制;加大异动监控分析、完善风险信息库,突出国门生物安全防控重点,制发风险预警信息,及时提出应对举措。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健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发挥风险评估专家作用,建立定性/定量风险评估方法,细化进境产品风险评估、准入清单管理及分级分类的检疫准入模式;强化风险分析和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模式,统筹风险因子,实现风险管理指令精准布控。
构建智慧监管体系
开展“智慧卫检”“智慧动植检”“智慧商检”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优化检疫审批流程,不断创新检疫监管模式,提升出入境人员和货物的通关效能、压缩通关时限。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国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以及相应法规的制定或者修订,将国门生物安全防控要求融入其中,夯实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础。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对标新时代国门生物安全防控需求,实施口岸公共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建立完善专业重点、区域、常规实验室技术体系,夯实国门生物安全初筛、鉴定技术基础。实施国门生物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打造以国际人才为标杆、学科带头人为引领、基层技术骨干为支撑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海关科技委、专业委及专家工作组的“传帮带”作用,完善国门生物安全专家库、人才库。
建设多元共治体系
健全沟通机制,强化联防联控。畅通交流渠道,推动海关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畜牧兽医、林草、粮食等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技术支撑、专业交流以及管理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国门生物安全保障水平。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利用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宣传教育,畅通国门生物安全投诉举报、舆论监督、法律援助渠道,形成社会普遍关注、全民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作者单位:济南海关)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