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84章、85章相关机电商品及其零件归类分析

 / 戴楠茜  王磊

    机电产品是我国在出口方面的支柱型产品。近年来,机电产品的出口规模日益扩大,出口结构不断改变,出口市场持续增加,在国际上的地位也得到显著提高。然而,机电商品种类纷繁复杂,零件五花八门,归类难度较大,企业也普遍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84章和85章的机电商品为归类疑难章节。基于此种情况,现针对机电商品中涉及84章和85章的相关商品及其零件归类思路予以整理,以期对机电零件归类有所借鉴,进而减少企业因归类差错造成的通关效率降低等情况。

基本结构

    84章主要为能量转换、利用能量做功的机器(电能与机械能转换的除外),85章则主要为产生、利用电能的电器设备。

    84章主要包括机电商品中的机械设备及其零件,共86个税目(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根据功能和用途分类的机器所涉及税目共有77个,占84章总税目比例的89.6%,因此84章的机器归类依据是根据功能和用途的不同进行归类。

    对于84章的税目而言,归类时在确定商品属性后,若是单一用途、功能的机电设备归入相应税目。若是多功能机器和组合机器,应根据主要功能归类;主要功能不明确的,按归类总规则三(三)的规定从后归类。若是既有功能列名又有用途列名的机器,则根据84注二归入有关税号。

    85章主要包括机电商品中电机与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共48个税目(如表2所示)。

    由表2可见,85章依靠电性能工作的设备以及电子元器件、连接件、绝缘零件等共有37个税目,占85章总税目比例的77%。因此,85章归类主要是分辨依靠电性能工作的设备,以及电子元器件、连接件、绝缘零件这两类商品。

归类思路

    机电商品的总体归类思路如下(零件时同理):商品属性分析初判属于第几类(查看类注)第几章(查看章注)确定品目。                 

    查看类注、章注。是否为类注、章注里排除的商品(以下简称排他条款):详见16类类注一、84注一、85(注:表3内商品为方便记忆的类注、章注关键词,具体规定见类注、章注详细表述)。

    按照16类类注二的规定进行归类:除本类注释一、84章注释85章注释另有规定的以外,机器零件(不属于品目84.8485.4485.4585.4685.47所列物品的零件)应按下列规定归类:(一)凡在84章、85章的品目(品目84.0984.3184.4884.6684.7384.8785.0385.2285.2985.3885.48除外)列名的货品,均应归入该两章的相应品目。(二)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一种机器或同一品目的多种机器(包括品目84.7985.43的机器)的其他零件,应与该种机器一并归类,或酌情归入品目84.0984.3184.4884.6684.7385.0385.2285.2985.38。但能同时主要用于品目85.1785.2585.28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5.17;(三)所有其他零件应酌情归入品目84.0984.3184.4884.6684.7385.0385.2285.2985.38,如不能归入上述品目,则应归入品目84.8785.48

    具体来看,零件归类思路可总结为如下四步:第一步是判断商品是否在排他条款内,若不属于则进入下一步;第二步是商品是否在84章、85章有具体列名,若无具体列名则进入下一步;第三步是判断商品是否为专用零件,若不是专用零件则进入下一步;第四步是酌情归入专用零件品目或兜底零件品目84.8785.48

    例如,钢铁制、汽车用滚动轴承,应归入84.82。其归类思路是:第一步判断商品是否在排他条款中(否),第二步判断商品是否在84章、85章有具体列名(有具体列名,84.82 滚珠轴承),因此确定其应归入84.82

    又如,手机用塑料框架是手机的组成部分,应归入8517.7030。其归类思路是:第一步判断商品是否在排他条款中(否),第二步判断商品是否在84章、85章有具体列名(否),第三步判断商品是否属于手机的专用零件(根据形状判定是手机专用,归入8517.7030)。

(作者单位: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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