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产品通报分析

 / 刘海珍、张丽

    我国作为全球食品接触产品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每年出口食品接触产品价值约100亿美元,约占全球出口总量的1/3。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广东、浙江两省的出口量最大,主要出口至美国、日本等国家和欧盟地区。据了解,宁波地区食品接触产品年出口额超过5亿美元,涉及上下游企业逾千家。

    202016月数据为例,欧盟食品及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共通报全球56例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其中,我国不合格食品接触材料39例,占通报总量的70%,更有14批被采取拒绝入境的强制性措施。由此可见,我国出口食品接触材料已成欧盟通报重灾区,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国制造形象,还导致欧盟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亟须引起相关行业的高度重视。

主要特点

    一是14个国家发布通报。通报国家涉及欧盟14个国家,分别是:德国6起、奥地利5起、爱尔兰5起、芬兰4起、比利时5起、波兰3起、立陶宛2起、葡萄牙2起、意大利2起、英国1起、捷克1起、西班牙1起、法国1起、希腊1起。

    二是通报产品种类较为集中。被通报产品主要集中在竹纤维混合材制塑料餐(厨)具、密胺塑料餐(厨)具、尼龙制等塑料餐具和金属材料制品、橡胶制品,通报数量分别占我国总通报量的27.8%22.2%19.4%11.1%13.9%

    三是通报项目呈现多样性。通报项目为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未经授权投放市场、初级芳香迁移量、重金属迁移量、挥发性有机成分、总迁移量、双酚A超标、耐洗碗机性能测试不合格等。其中主要通报项目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未经授权投放市场、初级芳香迁移量,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分别占通报批次的33.3%22.2%16.7%13.9%11.1%。除三聚氰胺、甲醛迁移量仍是通报的主要项目外,其他通报项目呈现多样性。

    四是通报材料及制品集中。通报中塑料制品的通报率为76.9%,超过通报总数的3/4,其中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包含竹纤维、玉米淀粉和三聚氰胺混合材料塑料制品、密胺塑料制品、尼龙塑料制品,高风险物质为三聚氰胺、甲醛、尼龙制品中初级芳香胺;其次是橡胶制品通报率为12.8%,高风险物质为挥发性有机成分;金属材料制品通报率为10.3%,高风险物质为镍、铬等重金属。

通报情况分析

    一是三聚氰胺迁移量和甲醛迁移量分别占总通报数的33.3%22.2%。主要召回产品竹纤维、玉米淀粉和三聚氰胺混合材料制成的餐厨具和密胺塑料餐具。近年来,这几类材料被广泛用于餐厨具的生产,尤其是儿童餐具。竹纤维混合材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因混合了其他多种材质、生产工艺较传统塑料制品较不稳定原因,也出现较高的迁移量。密胺树脂主要由三聚氰胺-甲醛单体聚合而成,劣质的密胺材料会释放出大量游离的甲醛和三聚氰胺单体,从而对人体造成危害。

    二是未经授权投放市场占总通报原因的16.7%。此项通报全部来自于奥地利,其中通报产品全部为竹纤维、玉米淀粉和三聚氰胺混合材料制成的一种新型食品接触材料。此种材质的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目前主要生产国为中国、韩国,欧盟及美国等发达地区和国家几乎不生产。此种新材质的产品未得到奥地利的市场流通授权,相关产品的出口企业须及时调整出口国,以避免损失。

    三是初级芳香迁移量占总通报数的13.9%。这是近几年通报占比较高的项目之一。主要召回的产品为尼龙餐厨具,该物质的召回率为19.4%。复合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使用的黏合剂、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含有芳香基团的物质或助剂,如二苯胺、对苯二胺等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等抗氧化剂等、深色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偶氮染料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释放出芳香物质。

    四是欧盟技术法规繁杂且频频升级。欧盟是目前国际上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最为完善的经济体,其主要架构包括框架法规、特殊法规和单独法规,以及一些推荐性官方决议和指南。不同成员国对各类产品还有专门的国内法规要求,近期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技术法规逐渐呈现出更新周期短、技术指标持续加严的特点。如关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要求的10/2011法规,自出台以来已多次修订,不断增加管控物质并加严限量要求,并对产品稳定性、耐热性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20206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发布第234种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列表,列表中物质总类增至209项,其中3种物质日常主要用于聚合物、涂料产品和塑料的生产;7月,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新修订的邻苯二甲酸酯限制正式实施,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限制使用从玩具和婴儿产品扩展到几乎所有产品,DEHPDBPBBPDIBP增塑剂含量总和超过0.1%将构成刑事犯罪;丹麦又禁止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纸张和纸板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除非产品具有防止PFAS迁移到食品中的功能。

    五是产业存在短板亟待转型升级。由于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行业门槛较低,出口产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大部分出口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不够,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对欧盟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检测方法不了解,对安全、卫生项目重视不够,大多只按照合同和样品进行生产和检验,没有按照进口国标准进行合性审查,导致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另外,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报价争夺订单,违规使用非食品级原料或者添加廉价基质,造成产品质量问题。

建议

    一是政府部门构建并持续完善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体系、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及时获取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认证、检测等市场准入要求。

    二是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主动参与或主导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组织技贸专家、行业协会、出口企业主动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延缓、降低乃至消除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通过联席会议、实时信息互换、建立风险产品追踪机制等,加强双边与区域合作交流,提高话语权。

    三是企业积极利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效应,加强输欧食品接触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研究,增强风险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同时,积极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规避贸易风险。

(作者单位:济南海关)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

济南海关所属淄博海关工作人员对食品接触材料进行检测。

 / 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