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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硝酸铵如何安全管控

 / 陈俊彬  王刚  吴景武  朱子煜

    硝酸铵(NH4NO3)是一种无色至白色的不同形态的固体,呈结晶状、颗粒状,易溶于水,易吸湿结块,加热时易分解,生成有毒烟雾,甚至可能导致剧烈燃烧或爆炸,主要用作化肥和炸药制造等用途。

硝酸铵的爆炸原理

    纯硝酸铵在常温下是稳定的,对打击、碰撞或摩擦均不敏感。但硝酸铵在一定温度下会分解,温度不同,分解产物也不同。若不及时导出热分解产物,热量持续堆积,又会加速分解,就可能发生爆炸,也可能因其他系统局部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作用而传爆。此外,硝酸铵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如处理不当或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也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爆炸事故。

法律法规下的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

    我国化学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出台,频繁提及两个概念: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

    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该标准的技术来源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适用于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目前,我国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作为危险化学品的判定标准。

    危险货物

    在《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中,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须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该标准的技术来源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适用于运输环节。

    目前,有关危险货物的运输规定,国际上通用的危险货物规范和我国的运输法规主要如下: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TDG);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适用于海洋运输;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货物规则》(IATA-DGR),适用于航空运输;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适用于铁路运输;联合国欧洲经济局《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适用于公路运输;联合国欧洲经济局《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ND),适用于内河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适用于我国道路运输。

    TDG作为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联合国法规,是其他各运输法规的技术基础和主要来源,其中常用的有适用于海洋运输的IMDG Code、适用于公路和道路运输的ADR、我国制定的JT/T 617,以及适用于航空运输的IATA-DGR

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

    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硝酸铵分为两种,其危险特性分类如表1所示。

根据危险特性分类,可按照GHS制度使用适当措施,正确地执行硝酸铵有关的预防、反应、储存和处置措施,向使用或接触硝酸铵的人员提供信息,使其了解硝酸铵的危险,以便在使用环境下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硝酸铵(含可燃物>0.2%,包括以碳计算的任何有机物,但不包括任何其他添加剂)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用经湿润、稀释、溶剂或加入减敏剂的物质或混合物,以减少或抑制其爆炸性(减敏爆炸物)并保持湿润;只能在原容器中存放;货箱和装载设备接地并等势联接;不得研磨/冲击/摩擦;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蒸气/喷雾;作业后彻底清洗身体;使用时不要进食、饮水;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应急措施:如已接触或有疑虑,应及时拨打120;如起火则有爆炸危险,应撤离现场并拨打119;如火势蔓延到爆炸物,不要轻易试图救火。

    存放防护:存放须遵照当地政府规定;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防护:处置内装物/容器时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

    硝酸铵(含可燃物0.2%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禁止吸烟;远离服装和其他可燃材料;不要吸入粉尘/烟雾//气体/蒸气/喷雾;作业后彻底清洗身体。使用时不要进食、饮水;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应急措施:如已接触或有疑虑,应及时拨打120;燃烧时可使用合适的灭火器灭火。

    存放防护:存放处须加锁。

    处置防护:处置内装物/容器时,应按照当地政府规定。

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

    硝酸铵在TDGIMDG CodeIATA-DGRADRJT/T 617.3等法规中均属于列明的危险货物。例如,TDG将危险货物分为三个危险等级,分别用I(高危险)、II(中危险)、III(低危险)类包装级别表示危险程度,硝酸铵则属TDG危险货物分类中的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第一类爆炸性物质。

运输包装规定

    确定货物运输危险性分类和UN编号(硝酸铵UN编号分为02221942两种,详见表2所示),主要是为了在实际运输中选择合适的包装。对于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法规对运输包装有不同的规定。

    海洋运输

    在海运中,包装货物的运输须遵守IMDG Code相关要求。表3总结了硝酸铵在IMDG Code中的主要包装要求。

UN编号0222硝酸铵的包装要求——须盛装在质量良好的包装内,且包装强度足以承受运输过程中通常遇到的震动和压力。用于运输颗粒状或粉末状物质的包装,须是防撒漏的,或须配有衬里。当采用袋做包装时,不需要内包装。海洋运输不允许使用中型散装容器、可移动罐柜和散装容器,主要原因是其单一包装装载量较大后,不容易散热,导致局部过热,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UN编号1942硝酸铵的包装要求——一是在一般情况下采用III类包装,须遵守相关包装要求,如最大包装净重桶(箱)为400 kg,罐为120 kg;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机关许可,可以使用散装容器运输,但柔性散装容器仅允许用于普通货船的舱面,不可用于集装箱船运输。二是由于海运货物数量较大,在船载运输时,如果积载和隔离不当,极易引发泄露、火灾等安全事故,因此须特别关注硝酸铵在海运时的积载和隔离要求。三是积载是指为确保航运安全和保护环境,将危险货物恰当地布置在船上。对于海洋船只的运输,积载一般分为舱面积载与舱内积载。UN编号0222的硝酸铵进行积载,应放在舱面或舱内的封闭式货物运输组件内。一旦每船爆炸性物质总净重超过10kg,则禁止客船装运。UN编号1942硝酸铵进行积载,货船或客船仅限舱面进行积载。四是隔离是指将两个或多个不相容的物质或物品分开的过程。隔离措施包括使不相容的危险货物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或是在不相容的危险货物之间用钢质甲板相隔,或是以上措施的组合。UN编号0222硝酸铵的隔离要求是:避开热源;远离有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爆炸品。UN编号1942硝酸铵的隔离要求是:避开热源;远离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溴酸盐、氯酸盐、亚氯酸盐、次氯酸盐、亚硝酸盐、高氯酸盐、高锰酸盐和粉末金属。

    陆路运输

    我国JT/T 617.3中有关硝酸铵运输包装的要求和ADR一致。硝酸铵的陆路运输包装有以下几个特殊要求,如表4所示。

    UN编号02221942硝酸铵可使用中型散装容器进行陆路运输,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须有防撒漏和防水或者配有防撒漏和防水的衬里。

    UN编号0222硝酸铵包装可使用帘布式散装容器、密闭式散装容器进行运输,不允许使用可移动罐柜和其他散装容器运输。

    使用III类包装的UN编号1942硝酸铵,可按照轻型标准金属包装R001规范运输,此类包装是陆路运输所特有。

    航空运输

    UN编号0222的硝酸铵不允许空运。UN编号1942的硝酸铵在空运时,对照IATA-DGR技术规定,可选择客货机和纯货机两种方式。当用客货机运输时,不允许单一包装,只能选择组合包装运输,且包装必须符合II类包装的性能测试要求(详见表5及表6所示)。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