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核查重点

 / 徐炉  徐坤

种苗花卉是植物检验检疫风险极高的农产品,受到世界各国检验检疫部门的高度关注。为确保出境种苗花卉质量和安全,适应当前出境种苗花卉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防范有害生物传入传出,防止疫情传入传出,保护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关于加强进出境种苗花卉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开展年度核查。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核查目的

海关通过年度核查,核实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符合性,引导种苗花卉企业建立全过程溯源管理体系,从源头抓质量安全,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核查流程

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主管海关负责实施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年度核查。海关通过对厂区包括种苗花卉加工包装、储存等区域的现场核查,查阅、复制生产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实地查看相关场地和实际生产加工过程,向企业询问了解主要出口种苗花卉品种及国家或地区等情况,对以下相关内容进行核查: 

一是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的种植场、加工包装厂、储存库等场地及设施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及双边协议、输入国/地区法律法规等要求。例如,输美介质兰花、输欧星天牛寄主植物等的防疫要求,如防虫网、缓冲通道等;又如,若输入国(地区)对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有额外要求,是否遵照执行等。

二是是否建立涉及本企业种苗花卉业务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各台记录是否清晰完整。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要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且至少保存两年。进货台账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来源国家或地区、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或进口时间等;销售台账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输入国家或地区、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出口时间等。在核查过程中,海关将随机抽取五批次出口种苗花卉验证其来源流向、种植收获时间,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等溯源信息记录是否完整。

三是是否具有质量安全控制设施以及有效的质量安全和溯源管理体系。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种苗花卉种植、加工、包装、储运、出口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溯源记录。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溯源体系等有关资料。

四是是否建立有害生物监控体系,并组织实施。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应建立种植档案,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基地有害生物监测、报告、防治等工作。对种苗花卉来源流向、种植收获时间,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五是出口是否有退回、销毁等不合格情况等。在核查期间,海关会查阅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向企业询问近两年是否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是否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出口是否有退回、销毁等不合格情况。

建议

一方面是企业要加强种苗花卉除害处理方法研究,并及时将相关除害处理方法及技术指标上升为标准,并将其运用到出境种苗花卉除害处理实践中,成为降低疫情传出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措施。

另一方面是企业应认真研究双边协议、输入国/地区法律法规等要求,多关注境外检验检疫措施的更新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源优势,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疫情、质量安全等问题带来的损失。

(作者单位: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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