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海关注册企业年报热点问答

 / 俊雅  司马经松

海关注册企业需要继续报送海关年报吗?

A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海关注册企业不需要单独报送海关年报,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时一并报送报关信息(报关信息即海关年报内容)。

企业年报报送的途径是什么?

A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根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选择属地进行报送。

海关年报主要有哪些内容?

A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企业报送海关年报相应项目应按照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对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年报报送的时限截止到何时?

A2020年度报告填录时间202111日至630日(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企业如果未按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年报会有什么后果?海关注册企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A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相关情况会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在其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并限制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此外,海关管理企业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包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者未通过海关指定的方式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将被列入海关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期间,企业信用等级不得向上调整,同时也无法正常办理进出口业务。

企业错过了年报时间可以进行补报吗?

A可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的时间统一为每年11日至630日。如企业在630日前仍未报送当年度海关年报的,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可以继续通过年报系统补报年报,补报年报后,海关将其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企业报送年报后,在哪里可以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报送状态?

A海关管理企业可在公示系统完成年报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还要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系统单独报送年报吗?

A不需要。根据海关总署有关部署,自2021年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7号)规定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即海关年报),不再报送其他年度报告。

(作者单位: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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