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跨境电商B2B新政,企业怎么说?

 / 王亚芬  钱杰  李宇

20206月,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公告,决定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并增列“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种海关监管方式。

作为跨境电商大户,新政出台后,深圳海关跨境电商业务不断扩面增量,稳步上扬。从通关数据上看,目前日均业务量持续递增,参与企业数、申报单量、出口货值等均不断增长,试点9个月以来,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票数及货值均居全国前列。

打通政策壁垒,为跨境电商B端客户困解难

前海综合保税区,随处是一派繁忙景象,上万件快递包裹从这里起步奔赴全球各地......分拣线旁,深圳九州里易购电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强正在忙碌着。

九州里易购主要运营亚马逊FBA海外仓电商,面向欧美市场销售箱包鞋服及3C类产品。陆强介绍:公司买手会定期分析境外买家喜好,在国内各大市场采购,等境外消费者在亚马逊平台下单后,马上安排从仓库发货。有时,一些商品会突然现象级爆红,只有灵活调配货源、同时满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才能抢占销售先机。像九州里易购这样的中小型电商企业,对货源的使用弹性有着较高的要求。

新政允许我们根据商品特点、客户需求灵活选择不同模式通关,对传统热销、赶上重大节日的相关商品或迅速蹿红的爆款商品,可通过‘9810‘模式提前在海外仓备货,形成境外订单后从海外仓直接发货,收货时间从1个月压缩至最长3天,用户好评率直线上升。陆强接着说,还有些个性化小众商品,是畅销还是滞销,谁也不敢打包票。这种情况我们可在接到订单后再从供货商处提货发货,或小批量存储在国内仓库,待形成订单后通过‘9710‘模式直接出口,不仅降低了海外仓储、物流成本,还能避免这类个性化商品滞销导致海外仓仓储资源紧张的风险。最重要的是,以新模式出口的商品同样可享受跨境电商退货政策,出口没有后顾之忧。

深圳市前海创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渠道广,为了获取更低的进货价,不一定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若以一般贸易出口,公司面临着不退反征的窘境。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倩说:跨境电商综试区内以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模式出口的货物,已明确可适用无票免征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此次新政为我们通过电商平台B2B方式出口的货物明确了跨境电商身份,下一步跨境电商B2B出口模式适用无票免征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更是值得期待。

释放多重红利,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跨境商品分拣打包后,通常会承运给下游物流公司进行跨境运输。在深圳国际快件运营中心,深圳棋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营运部经理曲振勇,正指挥操作工人对刚揽收到的包裹进行理货、集拼,将一整张面单贴在货物表面后,货物开始装运。别看这一张小小的面单,能节省人力、物流成本近50%呢。曲振勇满脸笑容地说。

以前零散的B端订单出口没有匹配的通关路径,只能用一般贸易或跨境电商‘9610‘零售出口等替代,有点高不成低不就。比如国外B端客户买200个杯子,走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太高,走‘9610‘出口就必须对200个杯子分别打包、逐个贴上面单,耗时耗力。

新政明确将批量少、种类多的B端采购货物纳入了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模式范围,不同于一般贸易模式要向海关提交合同、发票等随附单证,新模式只需上传订单即可,且允许批量出口,用一张大面单替代单一快递面单,极大简化了操作流程。曲振勇说:如果货物涉证、涉检、不涉税,单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还可用清单模式进行HS6位编码简要申报,申报要素减少30余项,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更为便捷。” 

谈到通关效率,曲振勇坦言:跨境购物客户对物流时效要求较高,一般贸易一体化通关或从口岸直接出口,只能在口岸查验,遇到口岸柜量大,排队时间长达23天。新政出台后,企业可以选择时效更强、组合优的方式运输。比如,通过叠加转关模式,既可以在口岸查验,也可以在属地查验,能巧妙避开柜量高峰期,还能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货物通关效率提高20%以上,基本能压缩在2小时以内。

精准帮扶企业,多举措确保新政落地有声

新政试点公告发布后,深圳宏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慧成就向深圳海关表达了参与意向。海关及时响应我们的需求,组织多场跨境电商B2B业务宣讲会,并设置服务专窗,安排专人对接,有针对性地培训、指导我们新模式实操。罗慧成说,公司海外订单量激增,说实话,这让我们既爱又怕——订单相关数据必须进行有卡加签,通过IC卡每分钟加签不到12票,通过Ukey每分钟最多240——我们只得雇专人进行数据申报,有同行甚至花数十万元购买加密机。如今,深圳海关帮我们构建了新的申报通道,免费安装深关通企业客户端和云加签数据端口,每分钟加签达3000票,真是一场及时雨。

深圳海关行邮处快件及邮递物品管理科科长梁毅表示,下一步,深圳海关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强与地方税务、外汇和商务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扩大业务规模,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Tips:延伸阅读

9610模式: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包括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和直购进口,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或汇总统计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9710模式:全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9810模式:全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再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注:97109810模式在申报时分报关单申报和清单申报两种,对于单票价值在5000元以下,涉证、涉检、不涉税的货物,两种申报模式均可选择,其他情况只能申报报关单。

无票免征:20189月,海关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出台《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明确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所得税核定征收:201911月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6号),明确满足条件的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取得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中小微企业可同时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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