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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馥与津海关
文 / 刘少波
李鸿章题写的”津海新关”匾额,现藏于中国海关博物馆。
周馥,字玉山,别字兰溪,安徽建德(今东至县)人,文童出身,生于道光十七年(1837年),民国十年(1921年)病逝,历任直隶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山东巡抚、署两江总督、两广总督等职,是晚清重臣李鸿章办理洋务的得力助手,深受倚重。光绪七年(1881年)六月至光绪十四年(1888年)五月间,周馥曾署理和担任津海关道,除负责天津新、钞两关关务外,凡直隶一省通商、洋务、中外交涉诸事宜莫不涉及,其影响力远超其他海关道。
津海关道的特殊之处
咸丰十年(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清廷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天津开埠,专设三口通商大臣,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次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奏设津海关,并于当年二月开关。因有别于早已存在的管理国内贸易的“天津钞关”,遂称“津海新关”,简称“津海关”。直至同治九年(1870年),津海关皆由天津道兼管,归三口通商大臣统辖,但随着“天津教案”的发生,事情发生重大变化。
同治九年,天津发生多起儿童迷拐事件,城郊又发现几十具由法国教堂收养的孤儿的尸体。一时间谣言四起,市井纷纷传言洋教拐卖幼童、挖眼剖心、炼制神药。对此,法国领事丰大业极为不满,其在交涉过程中态度蛮横,开枪示威并打伤天津知县刘杰的家丁。屡受欺压的天津民众,本就对洋人和洋教心存不满,尽管挖眼剖心乃无稽之谈,但它和丰大业的傲慢联系在一起,激起了人们的旧恨新仇。津民不仅将丰大业围殴致死,并将法国领事馆、教堂、洋行以及英、美等国讲书堂等处尽行捣毁,杀死洋人20余名。法、英、美等国当即提出强烈抗议,并调集兵舰进行威胁,这便是震惊中外的“天津教案”。
自感兹事体大,清廷遂派遣重臣——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前往查办。后因曾氏身体状态每况愈下,又增派工部尚书毛昶熙、前江苏巡抚丁日昌赴津帮办。最终查明,所谓“挖眼剖心”纯属谣言,迷拐儿童则是流氓所为,涉案的数十名人犯或被正法、或被流徙,并赔偿洋人白银50万两。事后,有感于三口通商大臣专司通商、外交事宜,与天津道、府、县等地方官员不相隶属,在教案中相互推诿、呼应不灵,毛昶熙上奏建议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所有洋务海防各事宜,著归直隶总督经管”,同时颁给钦差大臣关防,称“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每年于海口春融开冻后移扎天津,至冬令封河时再回驻省城保定,以便就近“弹压”。同时,添设“津海关道”一缺,“专管中外交涉各事件及新钞两关税务”。
自任直督,李鸿章掌控北洋达20余年——“裨将故吏,徇其私情,转相汲引,布满要津”(晚清政治家梁启超语)。陈钦、黎兆棠、丁寿昌、盛宣怀等津海关道,多为淮系或与淮系关系密切之人,周馥自然也不例外。
周馥出生于安徽省建德县纸坑山(今安徽省东至县尧渡镇),乳名“玉成”,后经其祖父取名“周宗培”,但太平天国运动兴起后因“避难流亡他乡虑不得归”而改名“周复”。嗣后入名臣李鸿章幕,一日李手书保单误将“复”写为“馥”字入奏,故将错就错,改称“周馥”。光绪七年六月十六日,李鸿章奏请由周馥接署津海关道缺,得到清廷同意。光绪八年(1882年)正月二十日,李鸿章又奏请实授周馥津海关道。光绪十年(1884年)五月至九月,因周馥患病,津海关道由盛宣怀署理。光绪十二年(1886年)十月二十四日,因长芦盐运使季邦桢丁忧,周馥受命署理长芦盐政,所遗之津海关道由尽先补用道刘汝翼接署。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周馥升任直隶按察使。同年五月二十七日,交卸津海关道任。就这样,周馥的津海关道之任前后历经了近7年时间。
周馥治理下的津海关
尽管曾长期担任津海关道,但周馥自己于民国四年(1915年,时年周馥79岁)撰写的自叙年谱中,对于关务却少有着墨,目下我们只能借助《李鸿章全集》《语冰阁奏议》和《清实录》等相关史料,通过关税这个最为重要业务指标的征收情况,一窥其治理下的津海关概貌。
根据晚清海关体制,天津钞关专收华税(即内地税),由津海关道自行经理;津海新关专收洋税(即进出口税),系津海关道会同税务司经理。首先来看钞关税。光绪八年正月十四日,也就是周馥正式上任津海关道的几天前,清流派人物、御史邓承修上《请饬查关税侵蚀以裕国用疏》,痛陈国家府库空虚,关税侵蚀之弊却日增月益,并点名津海关将国家收入“饱入私囊”“重载而归”,要求对“扶同隐匿”的督抚和关道从严治罪。清廷遂责令各督抚、关道“各就征收实在情形和盘托出,并于正额盈余外按年溢解”。平心而论,邓承修之言不为无见,但其奏参毕竟只是风闻奏事,手上并未握有实据。其实,真正造成上述弊端的根本原因,一是定额征税的制度设计存在极大漏洞,收支未能实现两条线,加之又缺乏强有力的稽核和审计;二是国门洞开后的大势使然。自津海新关开办以来,“客货多装洋船,皆归新关完纳洋税,其进入内地之洋货,复准华洋商人一律完纳半税(5%),请领子口税(2.5%)单,免征钞关常税及内地厘金”。如此一来,洋税增而常税减便成为一种常态。李鸿章称此为:“彼盈此绌,事理显然。”据《李鸿章全集》记载,每年天津钞关的关税名目有:正额银、铜脚水斤银、盈余银、部科饭银及本关经费银和内务府额外盈余银。每年除部科饭银及本关经费银稍有变化外,其他各项均固定不变,各项合计约在81000两上下。此为定额征收(类似今天的关税指标),按年核算,但有短征,由关道个人赔补。在周馥任津海关道期间,天津钞关只有4年时间有盈余溢解,其余3年皆为短征。其中光绪九年(1883年)、十年分别短征642.28两和1330.5两,但因与定额相差无多,皆由周馥赔补。但光绪十一年(1885年)短征竟达26128.53两,这使得李鸿章和周馥不得不做出解释:一是洋税和子口税单的持续侵蚀;二是该年恰逢中法战争,商贾裹足、货流不畅,税收自然大幅减少。不过这一次因短征数目太巨,个人难以赔补,李鸿章只得替周馥说情:“系为时势所限,并非稽征不力”,要求户部循例在当年所收的5万余两子口税银中全数拨补。
再看洋税。据《李鸿章全集》记载,每年津海新关涉及的洋税名目有:外国及招商局船只江海等关免单银(免税,不实际征收)、外国及招商局船只洋药税、进出口正税、复进口半税、俄商陆路税、外国及招商局船钞、东海关所解天津机器局四成洋税。与常税不同,洋税系按季核算,按年奏销。在周馥的津海关道任期内,共涉及28结(第84结~第111结),1结即为1个季度,时间跨度从光绪七年六月初六日(1881年6月30日)至光绪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1888年6月30日),平均每年的实际洋税收入(包括东海关所解天津机器局四成洋税)为55.88万两。而洋税收入“向四六成分计,四成税银专供天津机器局为制造各路军火之用,六成税银除提出使经费、税务司薪水、本关经费外,其余尽数解归(海防)支应局”(另外还有一项:每两一分二厘的倾熔火耗银)。此28结内,除第86结因李鸿章丁忧缺乏相关数据外,其中共有9结收不敷支,共计亏损41.07万两。而在每年的4结中,第1季度的部分时段因河海港口封冻,物流不通,税无可征,导致该结收入明显要低于其他3结,平均为6.03万两(其他3结平均每结收入为16.24万两)。在洋税的所有名目中,进出口正税收入所占比例最大,以光绪十二年为例,占到40.02%;俄商陆路税收入所占比例最小,仅占到0.24%,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津海关所有的进口商品中,有一项商品极为特殊,其并不遵行5%和2.5%的税收政策,且款项甚巨,可占到新关实征收入的10%以上,这便是“洋药”(即鸦片)。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清廷承认鸦片输入合法,规定洋商在进口鸦片时需缴纳“洋药税”每百斤(一箱)30两,然后由华商分销至内地,再行抽取厘金。光绪十二年八月,因津海关“洋药”税、厘收数悬殊,周馥被交部严议,拟处革职。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清廷户部在核对第100结至第101结(即1885年下半年)收入时,发现该2结实际征收洋药税16667.065两(对应鸦片555箱),但对应的厘金收入却短征了33970余两(对应鸦片395箱),认为其中存在中饱情弊,因此要求将周馥严加议处。对此,李鸿章上《查明津海关征收洋药厘金并无中饱情弊折》为周馥分辩。李鸿章指出“洋药”税、厘之所以无法对应,主要原因在于二者未能实现并征。所谓“税厘并征”,指的是鸦片在进口后先封存于特定的货栈(类似于今天的保税仓)或趸船,待内销时一并缴纳“洋药”税、厘,然后由海关给予凭单以通行内地,无须再纳他税和厘金。这本是光绪二年(1876年)李鸿章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议定《烟台条约》时提出,但由于英国政府始终未予批准,故一直延宕未行。直至光绪十一年六月,曾国藩之子、驻英、法、俄三国公使曾纪泽才与英国政府最终议定《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洋药每箱征收税厘110两,其中30两为进口税,80两为厘金(再加善捐耗羡等8两,共86两)。但该专条到了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才得到双方交换批准,并定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正月初九日正式实施。因此,在周馥被参劾时,津海关还未实施洋药“税厘并征”。洋商在进口鸦片时虽完纳了洋药税,但由于销路、货价等原因并非随进随卖,故进口的洋药箱数自然无法与厘局抽厘的洋药箱数做到一一对应。当然,李鸿章的分辩不无护短之嫌,但其所说的确又是实情,故其奏折一到京,清廷便撤销了对周馥的参案。
津海关道与外交洋务
虽然在自叙年谱中,周馥对关务着墨很少,但对外交洋务却语不厌烦,这也恰好说明了中外交涉才是津海关道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同治九年议定的《津海关道章程》:一般交涉事件,先由津海关道与各国领事会商妥办,再行详禀;若事关重大,或关道与领事意见不合,始禀直隶总督核办。如此一来,周馥就成为代替李鸿章办理洋务与外交的实际操办者。而在淮系的长期浸淫,使得周馥与淮军诸将领的关系也非同一般。用周馥自己的话说:“余以从淮军久,与诸将士浃洽,凡营务海防皆时为商助,使上意下宣,下情上达。”周馥任职津海关道期间,正值人生壮年,其承上接下、调停转圜,较好地履行了办理中外交涉这一最重要的职责。
光绪七年十二月,也就是在履新署津海关道达半年左右时,周馥赴直隶省首府保定参加一项重要的外交谈判,这便是美朝通商谈判。长期以来,朝鲜奉行闭关自守政策,不与西方国家往来。但美国自经历工业革命和内战结束后,实力大涨,逐渐将触角伸到远东地区,朝鲜成为其决意打开的工业品销售市场之一。为此,美国曾试图动用武力撬开朝鲜大门,却因遭到朝鲜军民的坚决抵抗而作罢,于是便另谋通过外交渠道解决问题。因长期以来,清廷是朝鲜实际上的宗主国,历代朝贡不息,对朝影响力巨大,故美国决定先从清廷入手。当时,以李鸿章为首的清廷大员,出于牵制日本、俄国对朝鲜半岛影响的考虑,也有意推动朝与美订约。于是,李鸿章与美国代表水师提督(海军中将)薛斐尔相约在保定进行谈判。这项谈判的中方具体执行者,正是周馥。一开始,由周馥所拟的条约草稿首句便载明:“朝鲜乃中国属邦”。本意是暗伏一旦朝鲜有事,清廷便可代为主持之意,但该句遭到了薛斐尔的反对。薛斐尔认为:“如此,应与中国议,有事中国当任其责。”为此,李鸿章不得不请示军机处,但枢臣们却认为:“朝鲜向来自主,所奉中国者,仅朝贡虚名而已,何必多事”,而仅主张另由中国用公文声明“朝鲜向例朝贡等事,美国不得过问”。于是,双方将初稿改为《美朝通商条约》,并告知薛斐尔可自行前往朝鲜换约。嗣后,英、法等国援引美国例,纷纷与朝鲜订立商约。清廷关于朝鲜的这种暧昧态度无疑容易令外界产生一种中国无意保护朝鲜的错觉,这为日后日本侵占朝鲜埋下了伏笔。
在周馥的一生中,除亲历中日战争外(甲午战争中,周馥任总理营务处,为各军办理粮饷后勤事宜),还在津海关道任内参与了中法战争,期间其不仅积极筹兵筹饷,还奔赴各海口编查民船、设立团练,以抗击外敌。
除却外交,洋务也是周馥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军务、海防,其皆能“力顾大局,劳怨不辞”,故深得李鸿章的赞许。早在光绪元年(1875年),李鸿章为筹办北洋海军,特设海防支应局,专门负责筹措建设经费,该局实际主事者正是周馥。光绪十年,周馥参与会办电报局,创议建设了天津北塘至山海关的电报线。中法战争结束后,经淮军宿将、时任湖南提督周盛传等倡议,李鸿章委任周馥创办天津武备学堂,此为中国创办武备学堂之始。该学堂聘请德国人担任军事教官,学员从淮军各部优秀的弁兵中挑选,教习西式枪炮、土木营垒、行军阵法等军事技能,后来培养了如冯国璋、段祺瑞等一批将才。该学堂的一切考课奖赏章程皆出自周馥之手。光绪十二年,醇亲王奕譞巡阅北洋水师,周馥全程陪同,深得奕譞赏识,二人后曾在京共同商订《北洋海军章程》。次年三月,李鸿章派令周馥总理“北洋沿海水陆营务处”。从光绪十二年至光绪十四年的3年时间里,正是北洋海军建设的关键时期,周馥不停往返天津大沽、大连旅顺、山东威海卫等军事基地督办船坞、炮台、铁路等军事工程,并与北洋诸将商议防务。期间,为酬答周馥的辛劳付出,李鸿章曾在3年一次的官员考核中大力保荐周馥为“卓异”。正是在周馥等人的实力奔走下,光绪十四年,北洋海军宣告成军。而此时的周馥,也已由津海关道升任直隶按察使。该年五月,随着交卸完津海关道,周馥的海关生涯便告结束。六月,其赴京陛见,旋奉旨准假一个月回籍省墓。而同年九月,位于紫竹林的津海关办公楼(今天津海关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扩建一新,与周馥在此共事了约4年又4个月的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禀请李鸿章为该关题写“津海新关”四个大字,并行函告知周馥由津海关临时借用的水师营务处房已经交还。德璀琳之所以要函告曾经作为自己同事的周馥,是因为周馥虽然已经卸任津海关道,但还未实际到任直隶按察使,此时仍总理“北洋沿海水陆营务处”,水师营务处相关事宜正是其职责所在。只不过,此时的周馥,人并不在天津,而是在由北京去往建德老家省墓的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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