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

金二系统热点问答之电子化手册篇

/ 吴彬 刘军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二系统)推广应用后,主要开展哪些业务?

A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等渠道,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手册、来料加工手册、不作价设备手册和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结转、外发等各项手续。

企业首次办理电子化手册设立业务,需做好哪些准备?

A一是企业应对照《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查询拟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否为禁止开展加工贸易的商品。该目录已通过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的形式发布,并根据国家政策需要进行调整更新,企业可随时在互联网查询。

二是拟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应在商务部网站上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信息表。

三是拟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应了解海关关于加工贸易管理的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等。

四是企业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单一窗口获得《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加工贸易部分》。

金二系统推广应用后,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还是一年吗?如何提交相关资料?

A金二系统推广应用后,关于手册有效期的政策规定未发生变化。企业应按照合同有效期申报手册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金二系统支持上传附件,企业可通过系统直接提交。

企业在金二系统中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是否需要先申请资质备案?如需申请,应按料号级还是项号级申请?

A企业不需要先申请资质备案。金二系统全面支持料号级底账管理,同时兼容项号级管理。

企业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时,单耗申报环节代码应如何填写?

A企业应在保税加工的成品出口前、深加工结转前或内销前向海关申报单耗。企业确实无法在上述环节向海关申报单耗的,经海关批准,可在合同报核前向海关申报。因此,在申报单耗环节,一般企业应填出口前;经海关批准同意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企业可填报核前

企业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时,进出口口岸应如何填写?

A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和生产经营安排,如实选择填报有关加工贸易货物实际进出口口岸。进出口口岸应详细填报有关隶属海关的4位关区代码,不可笼统地填报直属海关关区代码。

如何在金二系统中进行内销申报?

A企业在金二系统中申报料件、残次品、边角料等内销,须进行内销保税核注清单申报,待审核通过后,企业进行报关申报缴税,不再进行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

内销保税核注清单需要进行修改或撤销的,企业按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第六条具体规定办理。

在金二系统中,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根据目前金二系统的设置,手册核销时,企业须向海关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的编号、料件的直接进口、深加工结转、成品耗用、内销、边角料、剩余数量,以及成品的直接出口、深加工结转、退换数量等信息。

册进行核销时,进出口清单总数及料件、成品总数如何填写?

A根据目前金二系统的设置,电子化手册的核销表头上的进出口清单总数及料件、成品总数由系统根据企业申报的明细数据自动返填,不需要用户填写。

(作者单位: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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