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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海外仓生意越做越好
文 / 詹金良 纪熠
近年来,国家对促进海外仓建设不断释放利好政策信号,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各类国际营销网络。2020年6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稳外贸工作座谈会,指出要鼓励引导多元投入建设海外仓。202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指出支持海外仓建设。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当前,海关重点支持企业设立海外仓并开展批量出口业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升货物配送速度,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促进中国跨境电商“买全球、卖全球”。
发展现状
海外仓(overseas warehouses),通常是指企业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将商品批量出口至境外仓库,再根据订单将商品递送给海外仓所属地的客户和消费者,让全球消费者感受到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常见的海外仓模式分为三种,一是自营海外仓模式,特点是便于企业灵活掌控运营系统,但卖家承担的风险及成本较高。二是亚马逊FBA仓模式(也称“亚马逊物流”),特点是能实现仓储、拣货打包、派送、收款、客服与退货处理的一条龙高效物流服务。三是第三方海外仓模式,特点是直接租用或者与其他企业合作建仓。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众消费习惯,带动海外仓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改变了海外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促进了线上购物,推动了电商市场的发展,为海外仓带来业务增长。海外仓缩短订单响应时间、提高消费者服务体验、提供售后等增值服务,有助于增强客户黏性。借助欧洲海外仓,菜鸟在疫情期间仍然能帮助商家快速发货,向欧洲消费者提供欧洲三日达、泛欧七日达等服务。如销售智能摄像产品的小蚁科技,2020年1季度托速卖通菜鸟海外仓实现了较前一季度翻倍的销售成绩。
海外仓建设促进制造业企业国际化发展
海尔在海外已拥有12个工业园和54个制造中心,柳工在全球拥有10个海外子公司和13个区域配件中心。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徐工集团自有品牌的工程机械配件开始通过海外仓模式出口,为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陕鼓、陕汽、标准股份、隆基绿能、爱菊集团、西安建工等20多家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伊朗、马来西亚等国家投资建厂或建立“海外仓”。
有效冲抵了国际小包终端费上涨的影响
2019年10月15日,美国政府正式宣布放弃退出万国邮政联盟,主要原因为9月25日第三次特别大会上,万国邮联提议的融合方案V获得通过。根据该方案,2020年各国继续执行多变费率体系,上调并拉平一至四组的终端费上线。我国所属的第三组在2020年的终端费上涨27%;2020—2025年,出口国际小包终端费较2019年将累计增长164%。本次终端费率改革提高了我国跨境电商物流成本,压缩运输成本占比高的低价产品,对跨境电商中小卖家带来冲击。
海外仓以规模效应降低物流成本,并提高配送时效。以上海发往美国洛杉矶10KG普货包裹为例,直邮走空运(假设平时价格25元/KG),海外仓走美森快船至洛杉矶港(15元/KG),物流成本为330元,而直邮为500元,较海外仓高出34%。同时,从客户下单到收货,海外仓时效约为1~3个工作日,直邮通常需要3~7个工作日。
海外仓规模及分布情况
海外仓是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实现本土化运营的重要依托。目前,各综合试验区企业已建设海外仓超1800个,服务范围覆盖全球。从市场规模来看,美国海外仓数量及规模增长速度是最快的,中东、南美、非洲等地的海外仓在不断完善中。
目前,福建省海外仓建设居全国前列,总面积已超过35万平方米,网点遍布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捷克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山东省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53个,分布在美国、韩国、日本等26个国家近40个城市,到2022年底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公共海外仓将达70个。甘肃省重点在新加坡、尼泊尔、孟加拉、泰国、白俄罗斯等地设立甘肃特色商品展示中心和海外仓。江西省在德国、美国、日本推进公共海外仓建设,提升境外合作水平。
海外仓出口及产品覆盖情况
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代码9810)监管方式统计,2020年7月1日至8月11日,宁波海关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货值9872.26万元,占B2B出口的96.8%,主要货物为智能升降台、家居家具、户外用品等商品,出口至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和地区。2018年河北省通过海外仓实现出口31.7亿元,占河北省对海外仓所在国家出口总值的2.6%,同比增长2.24倍,发展势头强劲。河北省公共海外仓商品涵盖钢材、轻工产品(包括家具、箱包等)、纺织服装、医药化工产品(包括医疗器械等)、机电产品(包括五金、机械设备、阀门、汽车配件等)、建筑材料(包括瓷砖、丝网、护栏等)、农产品(包括茶、酒、清真食品等)等。
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对海外仓予以支持或奖励
天津市达到一定规模的B2B2C海外仓出口企业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贵州省对企业境外营销服务公共平台、海外仓销售贵州农产品给予支持,支持上限300万元。山东省对省级新认定的公共海外仓每个最高支持150万元。福建漳州对自主建设(租赁)经营单项面积1000平方米、服务漳州企业5家、年度收发漳州产品货值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购买或租用场所(土地)费用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在台湾地区设立的,再追加1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浙江嘉兴支持建设、改造和租用海外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面临的挑战
我国海外仓企业缺少创新型经营理念和国际化人才
成熟的国际化电商企业均具有本地化的商业实践、全球化的经营理念,以及在数字新消费领域的成熟经验。以亚马逊为例,其“飞轮效应”经营理念,推动了各业务板块间相互融合和联动,如“齿轮”般带动整体效益高速飞转,其中飞轮的纽带是物流完整供应链。目前,亚马逊已在全球设立486个仓库及物流中心,全球至少有450万卖家使用亚马逊代发货(FBA)服务,并保持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
相比之下,我国的海外仓企业本土化服务不足。根据易仓科技对卖家的调研显示,本土化营销需求达70%,本土售后客服需求达53%,本土物流体验需求达87%,但能提供分销服务的海外仓不到1/3,提供海外售后维修的只有1/5,提供营销的不到1/10,提供清仓处理的不到1/10。此外, 我国跨境电商国际综合性人才缺口较大,中国电商服务企业长期专注国内市场,国际化服务能力较弱。根据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调查,由于文化差异、外语沟通能力较弱,中国服务企业在跨境电商服务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国际人才缺乏,占受访企业比重达55.5%。
海外仓企业面临相关政策法规风险
政策法规风险是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发展的主要风险,包括产品知识产权风险与税务风险。目前,美国、日本、欧盟、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海外仓比较成熟,俄罗斯、东南亚、拉美、非洲的海外仓政策法律尚不成熟。在知识产权风险方面,货物存放海外仓期间会受到目的国多方监管,冒牌或仿牌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更容易被查处,且处罚力度更高。在税务风险方面,海外仓企业作为海外注册公司除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外,对客户的税务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如2018 年4 月1 日施行的英国海外仓条例,海外仓企业须根据税务局要求对自己客户做好登记Know Your Customer (KYC)。海外仓对客户存放在自己仓库内的货物是否如实缴税负有监督义务和连带责任。
重资产经营模式面临控成本提效益问题
海外仓前期建设需要在软硬件上大量投入,同时运营费用较高(包括仓储费、入仓费、订单处理费、退件费等),据估算,在美国建设一间3000平方米的海外仓,前期投入大约为上百万美元。此外,发达国家海外仓的租金高,英国的海外仓年租金为80~100 英镑/平方米,德国的海外仓年租金为60~100美元/平方米,澳大利亚的海外仓年租金大约是130美元/平方米。海外仓模式的跨境电商卖家资金周转期要长0.5~1个月,时间线拉长也加大了库存滞销风险。海外仓必须在成本费用、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上找寻均衡点和获利点,只有当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其单位成本才会减少,但怎样找到均衡点,怎样来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率面临着众多挑战。
海外仓在融入境外流通体系上面临挑战
我国缺乏一批具有支撑力、创新力和带动力的国际性流通企业。以阿里巴巴为例,尽管在国内市场处于体量领先地位,但在国际市场上,与亚马逊仍有较大距离, 2019年阿里巴巴跨境及全球零售收入占比为5%,而亚马逊国际站销售占比31%(除北美以外全球市场)。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主要是通过合同制造、外包代工、外包组装、贴牌生产、跨国采购等融入全球生产、贸易、流通网络中,中国企业整体处于供应链的中低端。目前我国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之间的商品、信息标准不兼容,不同标准间数据传输和交互转换的中间型平台缺乏,制约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
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尚需进一步扩容
疫情期间,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不降反升,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由于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企业可适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便利退货”等措施,试点措施推出以来,参与的企业数、申报单量、出口货值稳步上升,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广泛好评。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达105个,覆盖30个省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也经过进一步扩大达到22个直属海关,推动跨境电商业务不断扩面增量。随着跨境海外仓所拥有的业务优势正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关注,企业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扩容的需求不断增强。
有关建议
加强海关“三智”合作,助力企业走出去
创新海关监管方式,在海外仓与跨境电商高度渗透背景下,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探索B2B监管方式下的无感式通关,将使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监管改革当中受益。同时,加强与国外海关在跨境电商领域的信息互换和数据共享,为海外仓企业提供所在国的贸易管理政策和海关规章制度等信息服务,落实AEO企业在互认国家的通关便利化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探索跨境电商企业的海关认证管理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9号《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已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出境快件运营人2项单项标准。下一步可探索适时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实施差异化的通关管理措施。对认定为诚信企业的,依法实施通关便利。对认定为失信企业的,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
推动海外仓实现“一站式”服务,推动跨境电商出口高质量发展
鼓励建设更多服务中小企业的海外仓平台,丰富海外仓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公共海外仓扩展功能,由仓储物流节点逐步发展为集仓储物流配送、营销推广、金融保险、售后维修、退换货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外运营中心,推动海外仓、体验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连接产销地,努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既能适应新业态发展规律,也有助于将海关对传统货物贸易监管职能延伸到服务贸易领域。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企业柔性制造
建立开放、高效、共享的平台,实现海外仓企业高效对接所在国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引领企业柔性制造,推动供给侧改革。如,阿里巴巴推出天天工厂数字升级战略,推行C2M模式。海尔COSMOPlat采购平台实现全体资源整合,打造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交互平台,在全球25个工业园和122个制造中心以及13个互联工厂中落地。
畅通国际物流供应链,整合海外仓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强调,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流通领域规范和标准,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充分利用我国交通运输和物流企业境外业务网点、海外仓和地面运输系统,形成畅通有序的国际物流供应链。鼓励运营企业完善境外物流网络,增强境外物流节点的联运、转运和集散能力,提高国际化运营竞争力。统筹整合公共海外仓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开拓国际市场中的“桥头堡”作用,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仓当地及周边市场。
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政策
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的范围,让我国更多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把B2B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纳入跨境电商监管范畴,使企业享受跨境电商通关便利,拓展出口海外仓业务,能积极发挥海外仓物流成本低、送达时效高、售后服务好、申报简化、查验优先、退货便利、物流选择更丰富等优势,助力中国商家出口。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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