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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报食品接触产品数量大增
作者:刘海珍 张丽
文 / 刘海珍 张丽
欧盟市场是我国食品接触产品主要出口地区,约占我国出口总量的1/3。2021年前3个季度,欧盟食品及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食品接触产品共174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增幅为97.7%;其中,通报我国出口食品接触产品97例,占通报总量的55.7%,同比增长70%。
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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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数量直线上升。我国食品接触产品一季度被通报24例,二季度29例,三季度44例,环比增长52%。通报数量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5月正式宣布将协助欧盟成员国启动强制执法计划,停止未经授权的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市场销售。在欧盟强制计划实施后,欧盟市场加强了对境内的植物纤维类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审查,仅6月就通报了28例相关召回案例;三季度持续增加,通报54例。
原材料未经授权成为通报主因。前3个季度,通报产品的材质涉及塑料、金属、硅胶、竹木、陶瓷、涂层等;其中,含植物纤维塑料制品被通报58例,占通报总量的60%。此前,针对含植物纤维塑料制品的通报项目主要为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物超标,今年通报的主要原因为产品未经授权使用竹及植物纤维添加剂作为填料,如木纤维、稻壳、麦秆和玉米淀粉等。此外,还有部分产品因存在感官不合规、认证分析报告不实、标签具有误导性等情况而被通报,如产品误标100%竹制品标签。
新增对跨境电商产品的通报。前3个季度,采用线上电商平台销售的食品接触产品被通报45例,占总通报量的26%。通报以中国公司销售并由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发货的含竹子和玉米纤维等植物纤维的塑料食品接触产品为主。欧盟为执行其强制执法计划,加大了对此类产品的跨境电商和本土线上商城的监管。
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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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技术法规日趋严苛。近期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技术法规呈现出更新周期短、技术指标持续加严的特点。如欧盟法规(EU)No.10/2011《关于预期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自2011年发布以来先后经过15次修订,不断增加管控物质并加严限量要求,涉及许可物质清单、特定迁移限值、符合性声明、合规验证等各个方面。2020年8月,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产品专家工作组明确指出(EU)No.10/2011法规未许可碎竹、竹粉、玉米淀粉等类似物质作为添加剂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使用。2021年2月,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经济联盟发布联合函,要求经销商从欧盟市场撤出含竹纤维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触产品。2021年5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停止未经授权的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市场上销售。含有不符合欧盟规定的植物性添加剂的食品接触塑料将被边境拒绝,并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对错误申报的塑料产品征收的税款将被收回。
我国对欧盟法规应对不足。我国出口企业对欧盟法规的动态变化跟踪不及时,研究深度不够。如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属于(EU)No 10/2011法规的管控范围,但竹、竹粉和类似的天然物质,包括玉米、草纤维、大米、麻类植物,并未列于该法规的许可物质清单中,且作为塑料添加剂其安全性尚未确定,使用这些未被授权的物质是不被欧盟食品级法规认可的。如部分出口企业误以为含植物纤维食品接触产品有合规检测报告就能顺利出口至欧盟,而实际情况是此类产品经过检测虽然符合甲醛和三聚氰胺等迁移量的要求,但该类产品中仍含有未授权的竹纤维等植物纤维,不符合欧盟法规的要求。
产业存在短板亟待转型升级。由于食品接触产品生产行业门槛较低,出口产品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对复杂的欧盟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检测方法掌握不充分,大多只按照合同和样品进行生产和检验,没有按照进口国标准进行合规性审查,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风险。
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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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引导企业合理规避出口风险。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敏感国家或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应对,并在行业内开展宣传培训。
积极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持续完善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以标准促产业升级,提升企业自身硬实力。
(作者单位:济南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