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优化了
作者:曲继先 张丽巍
文 / 曲继先 张丽巍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本文将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政策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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