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中国海关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输华蜂产品准入流程一览
作者:黄斌 朱堂明 刘东红 王廷者
文 / 黄斌 朱堂明 刘东红 王廷者
随着我国蜂产品进口需求的不断增长,蜜蜂疫病传入国内的风险随之加大;同时,为防控疫病而使用抗生素等药物,也严重影响着蜂产品的安全和品质。为此,海关总署施行输华蜂产品准入制度,以保护我国养蜂业和国民公共卫生安全。
输华蜂产品准入程序流程
一是接受国外官方申请。拟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总署提出对华出口蜂产品正式申请。海关总署遵照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规定的总体原则,根据出口国(地区)蜜蜂疫情状况和食品安全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
二是组织开展准入评估。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地区)官方提供的答卷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在评估过程中,专家组将根据需要,经与拟出口国(地区)商议,可派出专家组对出口国(地区)的蜜蜂养殖场、蜂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验室等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也可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验证性考察,以确认相关信息和操作的真实性、一致性。
三是磋商检验检疫要求。根据准入评估结果,中方与出口国(地区)就对华出口蜂产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要求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包括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备忘录或公告公布的检验检疫要求),确认输华蜂产品兽医卫生证书内容和格式。
四是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在完成以上评估审查程序后,出口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向海关总署推荐拟输华的相关企业申请注册,并提交拟申请注册境外生产企业名单、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对其推荐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声明、输华蜂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表等证明材料(中文或英文文本)。海关总署组织相关专家对证明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情况适时派员进行实地评审,最终公布认可企业名单(海关总署将在官网《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的“蜂产品名单”和“蜂产品查询”版块公布或更新相关信息)。同时,拟出口国(地区)将向海关总署提供官方证书签字兽医官姓名、签字笔迹等相关信息,以备查询。
五是境内外企业备案。中国境内的进口收货人企业应按照海关相关规定,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http://ire.customs.gov.cn)进行备案,并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取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资格。向我国境内出口蜂产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按要求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准入后的回顾性评审
上述流程完成后,相关出口国(地区)的蜂产品即可获准对华出口。但海关总署还会对已准入的国家及已注册的输华蜂产品企业开展回顾性评审,启动回顾性评审原因基于但不限于下列原因:
一是出口方多次被发现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经中方评估认为需要对该国家(地区)蜂产品安全卫生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重新实施评估的;二是在上次实地评审中发现出口国官方推荐企业参差不齐,个别企业明显不符合输华蜂产品生产企业要求,出口国官方未严格履行推荐和监管职责的;三是中方检出已注册企业产品有相关重大蜂病疫情或发现进口蜂产品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风险的;四是出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并可能影响到蜂产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五是已注册企业被第三国通报的;六是其他需要开展回顾性检查的情况。
此外,已获得企业注册的输华蜂产品生产企业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通过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或其他规定方式及时通报中国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根据具体变更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作者单位:宁波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