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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依职权保护
作者:樊东波 徐焱钵
文 / 樊东波 徐焱钵
海关依职权保护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的流程
备案。知识产权权利人就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
查发。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主要以侵犯商标权为主,通常采用瞒报、伪报、藏匿等方式企图蒙混过关。海关通过对申报商品进行风险分析,实施重点查验,对侵权货物藏匿高发区进行重点排查。
确权。当海关依职权发现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侵权嫌疑货物时,会立即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海关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并提供海关掌握的相关材料,知识产权权利人须对该批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确认。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伪报、瞒报情事的,海关会在《海关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中告知预估货物数量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应提交的担保金额。如确认侵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向海关提出扣留货物的申请;海关开始立案调查,并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置。海关对侵权货物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