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进出境勿“触雷”
作者:田选 毕云霞 朱子煜
文 / 田选 毕云霞 朱子煜
2022年3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7号令,废止1985年2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的管理规定》。目前,我国的文物保护制度已经涵盖进出境领域,因此,该文件的废止不会影响个人携运和邮寄出口文物。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文物进出境进行了详细规定。
中国海关
CopyRight 2009-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中国海关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