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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的估价“国际组”
图 / 朱子煜
深圳海关估价技术国际交流工作室组织集中工作,学习世界海关组织最新文件。
说起估价“国际组”,就不得不追溯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第143个成员这一历史事件。
估价工作技术性、专业性强,作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之一,我国应全面实施《WTO估价协定》。这意味着估价准则从“正常价格”演变为“成交价格”,对从未将“成交价格”作为估价标准的中国海关而言,不得不说是一个异常严峻的考验。
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2003年,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成立了估价“国际组”,在关税估价领域,培养一批外语好、素质高、精通国际经济和法律的人才,为参与国际合作培养精兵强将。
“入世”之初,估价“国际组”在对《WTO估价协定》的研究、国内的制度转化和具体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时估价“国际组”的“元老”们,深刻领会《WTO估价协定》精髓,结合多年研究,参与了早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审定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148号令)及释义的编制工作,为我国海关估价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这支团队的专业能力也在日复一日的苦练中越来越精、越来越强。
2006年4月,中国海关开始从国内派员参加估价技术委员会会议,2012年后中国海关开始参加会议讨论,打破了以往“只听不说”的参会模式。在2013年世界海关组织估价技术委员会第37次会议上,中国海关首次向世界海关组织估价技术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自那次会议起,中国海关在历次会议上不断努力输出自己的估价观点、不断提升中国海关在估价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随着中国海关在价格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2017年世界海关组织邀请中国海关输出中国海关价格管理经验,相关材料纳入世界海关组织的税收一揽子指导意见。在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的组织领导下,估价“国际组”立刻组织情况调研、材料撰写和英文翻译,相关工作由深圳海关的林倩余牵头负责实施。2017年年底,中国海关向世界海关组织提交了“中国海关价格管理经验”材料。2018年,该材料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推荐的“最佳做法”纳入《WCO税收一揽子指导文件Ⅲ》。中国海关价格管理成绩获得各方赞誉,“中国经验”为众多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更符合其国情的海关价格管理范例。
林倩余作为估价“国际组”现任组长,经历了在深圳海关估价领域多年工作的打磨和历练,2017年获得世界海关组织海关估价专家资格认证,2020年10月当选为世界海关组织海关估价技术委员会副主席,2021年获连任第一副主席。
这些荣誉的背后,不仅承载着林倩余个人和估价“国际组”团队的不懈努力和坚持,更推动了中国海关在世界海关组织中话语权的不断提升。
延伸阅读一:海关估价
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关税”不断演变发展,其中形成最重要的两类关税为从量税和从价税。后者依据货值计征税款,便产生了海关估价。海关估价(Customs Valuation)是指一国或地区的海关为执行关税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的需要,根据法定的价格标准和程序,对进出口货物确定完税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为计征关税而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的规则是《WTO估价协定》(全名为《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这是1986年至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之一,WTO各缔约成员都必须强制履行。在该规则下,一个统一的估价原则得以建立,《WTO估价协定》的执行为各成员进出口商提供更大的统一性和确定性。同时,海关估价制度应是公平、统一和中性的,海关估价应依据商业惯例的简单和公正的标准。
“入世”前后,中国海关全面开展估价业务培训,通过邀请WCO估价专家来华讲课、举办国内外海关估价研讨会、派员赴境外接受估价培训等形式,确保全国海关估价业务骨干在较短时间内熟悉掌握国际估价规则。为做好“入世”准备,中国海关从20世纪90年代起逐步接受WTO估价规则,在1996年以“成交价格”作为估价准则。“入世”以后,中国履行国际承诺,按照《WTO估价协定》精神修订《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关于海关估价的有关规定,在尊重贸易实际的基础上,明确海关以进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同时赋予海关价格质疑权和估价权,规定了估价方法、估价程序以及企业寻求救济的途径,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完成与《WTO估价协定》的全面衔接。
2002年,中国海关从遵守国际估价规则出发,充分考虑国内执法环境和现实管理需要,以重点风险商品、企业为主线,统筹通关前价格预审核、通关中价格审查、通关后估价后续管理以及公式定价等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不断拓展估价管理时空。在估价实践中,海关坚持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实施估价,提高估价透明度,确保海关估价“客观、公平、统一”,同时正面引导纳税人“主动守法”,加大力度打击价格瞒骗行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关估价管理体系,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进出口贸易秩序,实现了把关与服务的有机平衡。
“入世”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飞速发展,为海关估价带来许多新课题。一方面,中国海关紧紧围绕成交价格原则,对“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政策”等估价领域的诸多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不断推进估价理论研究前沿和估价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中国海关估价全面融入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强化关企合作共同确定完税价格的新机制,企业自主开展进出口货物价格合规申报,海关以大数据管理为依托开展事后价格审核,结合属地纳税人管理和价格预裁定,全面防控各类价格风险,引导企业规范价格申报,实现确保海关税收收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机统一,海关估价也实现了高质量发展。
此外,逐步加大国际估价交流力度,中国海关总署先后派员参加WCO-OECD转移定价与海关估价联合研讨会、中欧陆海快线海关估价研讨会、WCO亚太地区海关估价研讨会、中东北非海关估价研讨会等各类国际估价交流活动,开拓估价人员的国际视野,促进中国海关逐步融入国际海关估价俱乐部。
2016年,中国海关开始向WCO提交中国对外技术援助报告,不断扩大对外估价技术援助活动,派员配合WCO对泰国、东南非洲国家、蒙古、土耳其等国海关进行估价业务培训,派员参加WCO-OECD联合举办的亚太地区海关估价与转移定价研讨会并协助WCO授课,中国开始成为海关估价主要对外援助国。
与此同时,中国海关努力在WCO估价技术委员会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在重要会议发言、提交书面评论意见以及参与估价论坛讨论等形式,介绍中国海关的估价政策法律与估价业务管理,参与多边双边估价技术交流,积极推动国际海关估价重大问题的研究,中国海关的估价技术和实践经验得到广泛认可,国际影响力持续上升。近年来,中国海关进一步在国际估价事务中担当作为,主持当前国际海关估价相关焦点问题的研究,深度参与估价规则技术的修订、发展与完善,为国际海关估价合作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入世”20年,中国海关估价水平不断提高。从“入世”前学习研究,“入世”后开始适应、不断熟悉,再到如今深度参与制定规则,中国逐步迈入“一线”估价大国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