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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热线问答集萃
作者:金鸣 程宁 张莉
文 / 金鸣 程宁 张莉
高级认证企业适用哪些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适用下列管理措施:(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四)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五)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六)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七)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八)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九)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十)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十一)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十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我司法人代表变更,因企业人员交接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海关会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的,海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海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守法规范里的“人员守法”是如何判定标准的?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附件2《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第三中“守法规范标准”第六项“遵守法律法规”第14点“人员守法”规定,企业相关人员2年内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我司计划从柬埔寨进口龙眼,请问对于产品外包装有哪些要求?
根据《关于进口柬埔寨鲜食龙眼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第六中“出口前要求”第三款“包装要求”规定,1. 输华龙眼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和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2. 每个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或中文标注水果名称、产地(省、市或县)、国家、果园或其注册号、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等信息。3. 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或“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4. 若使用了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5. 装载输华龙眼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干净卫生。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允许从俄罗斯进口的小麦具体指哪种?
根据《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第一中规定,俄罗斯小麦,是指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且未发生小麦矮腥黑穗病的地区种植的,仅限于加工用途的春小麦。
企业准备从新西兰进口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增加使用一些包装材料,请问是否影响原产地的确定?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规定,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包装材料以及容器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自新西兰进口货物,从出口方运输至进口方的原产货物,货物保有其原产资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从出口方运输至进口方的原产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保有其原产资格:(一)未途经其他国家(地区);(二)途经其他国家(地区),但除进口方要求的卸货、重新装载、重新包装、拆分、施加进口方所要求的标签或者标记,或者任何为保持货物状态完好而进行的操作外,货物在其境内未进行任何其他处理,并且处于这些国家(地区)海关的监管下,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中新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是否包括原产地声明?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规定,《中新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原产地声明包括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声明和基于预裁定原产地声明。
请问中国籍或者外国籍的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等是否纳入海关统计?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附件4《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第9中,中国籍或者外国籍的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食品以及放弃的废旧物料等不列入海关统计。
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哪些材料?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请问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哪个口岸退运出境?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0号令)附件3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应当从原进境地口岸退运出境。由于运输原因需要改变运输方式或者由另一口岸退运出境的,应当经由原进境地海关批准后,以转关运输方式出境。
个人可以携带、邮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入境吗?根据《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43号令)附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携带、邮寄进境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进境。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或者以其他方式进口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凭国家宗教事务局、其委托的省级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予以征税验放。无相关证明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散发性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境。
个人邮寄一部新上市的智能手机入境有什么规定?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以智能手机为例,个人邮寄单部自用的手机,虽然价值超过限值,但按照单件不可分割原则,经海关审核,是可以缴税进境的。但是如果同时邮寄两部及以上的,则须按照货物进行报关或者办理退运手续。
首次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需要向海关申报备案资料库吗?根据《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 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第一中规定,手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取消备案资料库申报。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变更)时,不再向海关申报设立备案资料库,直接发送手册设立(变更)数据,海关按规定对企业申报的手册设立(变更)数据进行审核并反馈。
企业不作价设备监管期满,是否可以打印解除监管证明?根据《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 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第七中规定,简化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流程,对于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企业不再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等纸质单证,通过申报监管方式为“BBBB”的设备解除监管专用保税核注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设备解除监管手续。保税核注清单审核通过后,企业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解除监管证明。
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低值辅料,是否需要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根据《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 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第八中规定,将低值辅料纳入加工贸易手(账)册统一管理。企业使用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将低值辅料纳入进口保税料件申报和使用,适用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等相关管理政策,实现低值辅料无纸化、规范化管理。
(作者单位: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