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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热线问答集萃
作者:文︱金鸣 程宁 张莉
文︱金鸣 程宁 张莉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多少日内依法缴纳税款?根据《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第二中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海关专用缴款书》上的“填发日期”为哪一天?根据《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第三中规定,纳税义务人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其“填发日期”为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企业申请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业务的,应向哪一级海关提出申请?根据《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第二中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材料。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业务。请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转移的货物”贸易方式是否纳入海关统计?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公告》附件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保税监管场所之间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转移的货物为不列入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因此该贸易方式不纳入海关统计。报关单位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单位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报关单位备案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请问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哪些渠道?办理渠道一: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线提交备案申请。以“单一窗口”为例,首次使用“单一窗口”的企业,先选择“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登录后依次选择“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按照界面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电子版上传附件,最后点“申报”在线提交备案申请。办理渠道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2021年第113号公告,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可按照要求勾关税及统计海关热线问答集萃 文︱金鸣 程宁 张莉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61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并在市场监管总局层面完成与海关总署的数据共享,企业无须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企业信息变更但未向海关及时办理变更的,海关是否会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海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的;(二)向海关提交的备案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拒不配合海关监督和实地检查的。请问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中的“附条件提离”是指什么?根据《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第一中规定,本公告中的附条件提离,是指经口岸现场检查未见异常且已取样送检的进境种苗,可根据企业申请,在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出具前,允许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存放于符合防疫要求的场所。实验室检疫鉴定结果出具后,企业凭海关放行通知办理通关手续。哪些进口企业可以向口岸海关提出进境种苗附条件提离申请?根据《关于进境种苗实施附条件提离便利化措施的公告》第二中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进口企业,可以向口岸海关提出附条件提离申请:(一)海关信用等级不为失信企业的;(二)自有或有委托的存放场所,须经海关考核确认符合有关防疫规定,包括具备相对独立的存放空间、完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防止有害生物逃逸、环境干净整洁等条件。请问进出境船舶需改营境内运输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哪些手续?根据《关于明确进出境船舶改营境内运输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中规定,进出境船舶需改营境内运输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进境申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进港申报单》电子数据时,在“海关业务类型”数据项填报代码5(改营境内运输)。在进口货物、物品卸载完毕或者进境旅客全部下船以后,运输工具负责人向海关提交运输工具结关电子申请;海关进行审核,确认相关监管要求已完成后,反馈运输工具结关电子通知,准予运输工具解除海关监管,同时将船舶备案信息由“进出境运输”更新为“改营境内运输”。请问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报关单中化妆品的第一、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应如何填报?根据《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第一中(一)规定,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应按以监管通关与行邮62CUSTOMS HOTLINE 关务问答下规定填报报关单:在填报报关单时,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海关对邮寄或个人物品类快件寄递出境的防疫物资有什么监管要求?通过邮寄或个人物品类快件(B类快件)寄递出境的防疫物资,符合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的个人自用物品限值要求的,海关不实施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由收寄件个人对寄递物品质量安全负责。对于超过规定限值的(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除外),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什么情况下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不需要申领外汇携带证?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什么是期货保税交割?根据《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第二中(一)规定,期货保税交割,是指指定交割仓库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货物作为交割标的物的一种销售方式。我司是综保区内一家仓储企业,请问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第二中(四)规定,综合保税区内仓储企业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期交所认可的交割仓库资质;2.海关认定的企业信用状况为一般信用及以上;3.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对期货保税交割有关的采购、存储、使用、损耗和进出口等信息实现全程跟踪,并如实向海关联网报送物流、仓储、损耗及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其他数据;4.具备开展该项业务所需的场所和设备,能够对期货保税交割货物实施专门管理。我司是综保区内企业,准备将从境外进口的食品部分内销国内市场,请问经实验室检测后需满足哪些条件海关方可放行?根据《关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食品检验放行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中规定,综合保税区内进口的食品,需要进入境内的,可在综合保税区进行合格评定,分批放行;凡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抽样后即予以放行:(一)进口商承诺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要求(包括包装要求和储存、运输温度要求等);(二)进口商已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作者单位: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