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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毯出口那些事
作者:韩勃 刘桠楠
文 / 韩勃 刘桠楠
电热毯的定义是什么?
电热毯,在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中的定义为:用于床上取暖的、基本上平坦而柔软的、打算构成卧具一部分的电热器具。电热毯属于接触式电暖器具,它将特制的、绝缘性能达到标准的软索式电热元件呈盘蛇状织入或缝入毛毯里,通电时即发出热量,以达到取暖的目的。
电热毯主要组成部分有哪些?
柔性部件:将发热元件、温控器和所有其他载流部件包含其中,构成器具永久性外套的各层材料;控制型器具:在柔性部件内装有感温装置的器具,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能随着温度变化自动调控平均输入功率;发热元件:主要为发热导线,包括绕导线的芯子及构成整体的任何其他导线和绝缘物;控制装置:柔性部件的外部装置,可以调节器具的平均输入功率。
电热毯的出口申报路径是什么?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依次进入“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界面,即可进行申报。
电热毯的申报要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22年版)规定,电热毯产品归入63.01,申报商品名称:电暖毯;HS编码:6301.1000;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类别:M/。
按规定填写申报单并提供相关的外贸单据、合同或者销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申报时需列明品名、种类、成分含量、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等。此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必要的产品质量证明。
电热毯出口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目前,出口电热毯不是法定检验商品,出口企业应重点关注国外准入标准。如果国外没有明确标准,则产品应符合以下国内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SN/T 3532.2—2016《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电热毯需要出口认证吗?
各国对电热毯认证要求不尽相同,企业需在出口前认真了解相关国家的质量安全认证要求。例如,电热毯出口欧盟时,企业需办理CE认证,否则产品不得在欧盟市场流通和销售。电热毯的欧盟CE认证主要涉及EMC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和LVD低电压指令(2014/35/EU)。
安全使用电热毯应注意哪些事项?
电热毯作为大众在冬季使用较多的取暖用品,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使用不当,易引发事故。电热毯的日常使用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使用电热毯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安全使用要求,特别要注意使用电压,切勿疏忽大意。
二是电热毯第一次使用或长期搁置后再次使用,应在有人监视的情况下先通电半个小时左右,以检查使用是否安全。
三是避免电热毯与人体直接接触,或者在电热毯上只铺一层床单使用,以防出现人体揉搓,使电热毯堆集打褶,导致局部过热或电线损坏,最终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使用电热毯时应注意防潮,避免因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五是使用电热毯时不能折叠铺放,因其内部电线折叠后易导致短路,轻则影响电热毯寿命,重则会有触电的隐患。
(作者单位:天津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