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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贸企业合规管理要点梳理
作者:李昕晖 汪绍文
文 / 李昕晖 汪绍文
加工贸易手册设立环节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自1999年起,国家开始对加工贸易实行商品分类管理,按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允许类。自2004年至今,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加工贸易管理有关规定,国家陆续将高能耗、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加工贸易,取消其进口保税政策。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0号——公布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目录共计1871项商品编码,分为禁止进口、禁止出口、禁止进出口三类。不按加工贸易禁止类管理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入,或是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实质性加工后出区的商品;另一种是用于深加工结转转出,或是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再进行实质性加工的商品。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将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包括:鲜或干的西洋参、镍矿砂、蜡油、小苏打、扣式无汞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等。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由于年度税则调整导致此前已公布的禁止类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的商品编码发生变化的情况,商务部、海关总署曾经明确:按照原商品调整后对应的新商品编码实施监管,即原商品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的,调整后的新商品编码仍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范围。
关税配额农产品
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
加工贸易项下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品种为:小麦(包括其粉、粒)、玉米(包括其粉、粒)、大米(包括其粉、粒)、食糖、棉花、羊毛以及毛条。
企业开展关税配额农产品加工贸易进口业务,必须持注明适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关税配额证。海关审核相关商品的编号,对涉及关税配额外税率对应商品编号的,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进口。
对加工贸易进口农产品及加工成品需要内销的,企业可提交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关税配额证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的配额证,海关按关税配额税率或关税配额外暂定优惠关税税率计征税款;企业无法提交一般贸易配额证的,按关税配额外商品编号申报内销进口核注清单和报关单,并按关税配额外税率计征税款。
进出口许可管理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8号至第50号——这三条公告分别公布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2年)》。
加工贸易生产环节
外发加工
企业应当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金关二期系统申报《外发加工申报表》,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外发加工收发货记录是否清晰;二是全工序外发加工需征收保证金;三是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四是经营企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保税货物出口、退换、内销征税等)后,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深加工结转
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深加工结转收发货记录是否清晰;二是是否每月15日前按时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情况进行集中申报;三是未经加工的保税料件不可办理深加工结转;四是结转双方进出口报关单表体申报内容应保持一致。
料件串换
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海关”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申报《加工贸易保税料件串换申报表》,经海关核准后进行串换。如果企业擅自进行料件串换,海关可对该企业行为予以处罚。
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来料加工进口料件不得串换;二是料件串换需满足同一企业、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条件;三是商品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条件;四是料件串换应在手册有效期或电子账册的核销周期内办理。
加工贸易存放场所
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
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事先通知海关,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除外发加工等业务需要外,不得跨直属关区存放。
不作价设备
不作价设备是指:与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开展加工贸易的外商以免费即不需经营单位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方式,向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
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不作价设备属于海关监管货物,监管期限5年;二是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不作价设备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移作他用;三是在海关监管期限内,应在每年1月份办理不作价设备年审;四是设备解除监管手续通过金关二期申报监管方式为“BBBB”的设备解除监管专用保税核注清单办理。
此外,企业还应注意避免先出口成品,后进口保税料件,以及有出口成品,无进口保税料件的情况——这不符合“企业进口全部或部分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加工贸易定义,除发生余料结转、深加工结转等情况,原则上应先进口保税料件,再出口成品。
加工贸易内销环节
保税货物内销
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制成品或残次品内销的,在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时,应按照原进口料件的品名申报,即制成品、残次品均应按照单耗折算成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
边角料在内销时需要按照报验状态申报,无须提交许可证件及上缴缓税利息。
副产品在内销时需要按照报验状态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许可证件及上缴缓税利息。
企业需要特别注意副产品的区分。例如,黄大豆加工出口豆粕,同时产生豆油、豆皮、皂角、脂肪酸等,花生加工出口花生油,同时产生花生粕等,都属于副产品,如果将这些副产品当成边角料内销,存在低报价格、偷逃税款的风险。
此外,企业还需注意内销商品价格申报。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应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申报完税价格;边角料或者副产品内销时,应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申报完税价格;副产品并非全部使用保税料件生产所得的,应以保税料件在投入成本核算中所占比重计算结果为基础申报完税价格。
特殊商品内销
部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时,需具备特殊的条件或不予内销,企业在办理相关货物的内销手续时应予以注意。
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海关凭商务部批复及一般贸易配额证(包括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关税配额证原件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配额证原件)办理内销手续。
天然橡胶内销时须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
易制毒化学品、军民通用化学品、加工贸易副产品为易制毒化学品的货物,内销时须提供一般贸易进口许可证。
游戏设备及其零件不得内销,由海关依法予以收缴,或监督有关企业予以销毁。
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成品不得内销,须由企业向省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部门会同省级信息产业部门、主管海关予以销毁。剩余料件、边角料,如果属于集成电路、电子调谐器、低噪声放大器等关键件(现场认定),亦应由企业向省级商务部门申请,省级商务部门会同省级信息产业部门、主管海关予以销毁。
只读光盘(包括纯光盘产品和配套光盘产品)不得内销,由海关移交新闻主管部门,由其监督销毁。
光盘生产设备按产品状态取得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同意进口批件后办理内销手续。
无线电设备应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海关凭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照章补税 验放。
兽药凭《进口兽药通关单》内销。未取得《进口兽药通关单》的,由加贸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费用由企业承担。
原料药、药材及制成品禁止内销。
黄金及其制品内销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加工贸易核销环节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是指企业根据保税货物进、出、转、存、销等情况,将加工贸易手册的料件进口、成品出口、生产加工、货物库存、深加工结转、内销征税和后续补税等情况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审核、核销、结案的过程。
报核前企业需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报核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和有效,是否符合海关要求;报核清单是否完整涵盖手册项下所有进出口核注清单;核注清单的申报是否正确,如贸易方式、核扣标志等;是否在报核前按规定办结边角料、剩余料件、副产品、残次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相关手续,相应核注清单是否纳入报核清单;报核前申报单耗的,检查单耗申报环节、申报状态、申报单耗内容是否符合单耗管理的相关要求;手册是否存在进出口时间、重量及金额倒挂情事;手册进出口平衡情况等。
核销常见问题包括:一是进出口金额倒挂。出口金额低于进口金额,按照常识性的思维考虑,企业是不应该出现这种问题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出现过这种状况。企业应注意在报核前检查是否存在市场价格变化、企业人为疏忽错误申报等原因,若无相关情况的,企业应提供情况说明。二是预核扣保税核注清单未删除。在手册核销前,未对手册项下申报的保税核注清单进行检查,导致存在未使用的预核扣保税核注清单未删除。企业应注意在报核前,检查手册项下的预核扣核注清单,及时办理清单删除手续。三是保税核注清单对碰异常。在办理深加工结转或与特殊区域结转业务时,保税核注清单未完成对碰,影响手(账)册报核。企业需注意在办理结转类业务时,双方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表头关联信息、表体信息应符合对碰逻辑。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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