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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税政调研工作的薄弱短板与优化路径
——基于深圳海关税政调研的实践
作者:陈洁霞 缪力 刘黎明
文 / 陈洁霞 缪力 刘黎明
在长期的税政调研实践中,深圳海关在形成着力建设可持续输出成果的工作平台和人才梯队、着力打造关政企学合力推进的多方联动机制和良好生态、着力营造“选准题、解对题、答对题”的研学氛围和方法论等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发现海关税政调研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点,并积极探索税政调研工作“补短板”的优化建议和实施路径。迄今,深圳海关累计研提198条税则调整建议,其中17条被成功纳入历年《关税实施方案》,对推动深圳关区消费电子、无人机、航空航天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当前海关税政调研工作的短板与薄弱点
税政调研企业普及度和品牌影响力亟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参与税政调研的企业大多是大企业或龙头企业,而作为我国经营主体的中小微企业的参与度较低;但鉴于企业规模、合规运营能力、人才专业素质等因素制约,中小微企业在企业发展和业务开拓上可能面临更多困境和难题。因此,如果税政调研不能面向中小微企业,从中小微企业实际困难出发,可能难以最大化发挥税政调研的积极效应,也将影响税政调研的企业受惠面、认可度和参与度以及社会知晓度。
税政调研与其他减税降费措施的协同性和耦合度有待提升
税政调研建议一旦落地实施,必然对所涉产品所在行业、上游行业、下游行业造成影响,这种影响有些是互补和互促的,而有些则是竞争性的,甚至“以邻为壑”,需要综合分析和研判。目前税政调研往往局限于某一行业或企业,甚至某一产品,存在单兵作战、各自为战、注重局部效应而忽视产业链整体效应的弊端。因此,税政调研需结合行业特点,综合对比各种税政建议实施的效果以及多种政策联合实施的协同性,弱化和避免税政调整带来的副作用。
税政调研全生命周期科学评价机制和体系指标尚未建立
目前,税政调研工作存在“事前调研多、事中推动多、事后评估少,定性评估多、定量评价少,静态调整为主、动态调整缺乏”的弊端,还未能建立贯穿全生命周期的科学评价体系,也缺少具体评估指标,进而影响税政调研工作实效的科学、综合和长效评估,特别是针对税政调研所产生的消极影响需要进行长效评估、提出整改和优化措施的机制。
“补短板”的优化建议和实施路径
多元化税政调研选题来源,扩大企业覆盖面和受惠面
第一,结合线上线下调研确定税政调研选题。各级海关可通过对辖区内大企业、龙头企业和典型中小企业(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实地走访、线上线下座谈会与问卷调查,充分发挥关企联络员机制,了解企业发展痛点和难点,针对性提出税政调研课题,提升税政调研的针对性、适用性、实效性和受惠面。
第二,借助进出口大数据分析确定税政调研选题。海关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海关”或“单一窗口”所累积的大数据优势,特别是重点行业进出口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发现数据的异常性,并以此确定税政调研选题,不仅能提升税政调研与进出口贸易发展实践的贴合度,也能为税政调研的实际长期效应的定量和/或计量分析提供丰富的大数据。如广州海关对比分析前期全国玩具出口数据,发现玩具税目设置与行业发展实际不相匹配,逐步开展税政调研并形成税政调研建议,最终被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接纳。
第三,立足国内外需求确定税政调研选题。税政调研除解决进出口企业的难点和痛点外,还需满足国内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国外居民(特别是海外华人)对国内产品的独特需求。因此,税政调研课题还可立足于国内外需求的变化和特点。如天津海关为适应市场需求、民生诉求,通过税政调研提出降低抗癌药原料药关税和新增“抗癌药品制剂”税号,降低我国癌症患者医药成本。
第四,结合自贸协定实施状况确定税政调研选题。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结合企业利用RCEP协定规则的难点和痛点,开展税政调研,提出税政建议,以提高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让协定更好更快惠企、惠民。
第五,从新型贸易方式和业态入手确定税政调研选题。当前,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态势迅猛,服务贸易(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保税研发等)、技术贸易(特许权使用费)等传统贸易创新,数字贸易、数字经济和环境规则等新议题不断涌现,对海关监管制度和规则提出新要求。因此,海关需针对新型贸易方式和贸易业态开展税政调研,以推动贸易新业态不断创新和发展,实现贸易方式多元化和弯道超车。
多渠道宣传、推广以提升税政调研的品牌知名度
第一,对税政调研工作中突出的团队和个人,推举工匠系列人物,讲好税政调研服务产业发展的故事,持续擦亮税政调研品牌亮度。
第二,开展内部宣传,让系统内不同岗位关员了解、关注、参与税政调研工作,汇聚税政调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磅礴力量。
第三,针对税政调研的工作内容和典型案例,制作系列微视频或宣传片,用科普的形式推广税政调研,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如中国海关传媒、海关发布、海关12360热线等)、学习强国、网络直播、答题竞赛等新媒体渠道和平台进行推送,提高税政调研工作的普及度。
建立税政调研全生命周期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第一,根据已有税政调研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选择典型产品,从国内供给数量与结构、国内需求数量与结构、国内价格、国内市场结构、国内企业生产效益、国内消费者切身感受、进出口数量与金额、进出口价格等指标入手,构建涵盖重点产品及其上下游产业指标在内的多层级评估指标体系,以能科学、系统、全面评估税政调研工作的预期效果和实际成效。
第二,税政调研评估指标涉及企业、消费者、进出口商等诸多市场主体,测算评估指标所需数据来自不同部门和统计资源。因此,在充分利用海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还需协调工信部、商务部、行业协会、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多途径数据来源,从而为税政调研事前预期效应和事后工作成效的评估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提高税政调研工作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适用性。
第三,在前期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上,与统计司、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等合作,共同建立量化评估模型,并以关区所属地区优势产业为重点跟踪对象,根据产业发展的新进展、新变化、新特点,评估税目、税率和监管条件设置的适配性,以构建长期监测与评估机制,科学精准做好税政调研和政策建议动态调整,发挥好税政调研“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助力产业做优做强。
构建涵盖自贸协定/全产业链/多税政措施的大税政工作格局
第一,我国不断扩大的自贸协定朋友圈、不断降低的进出口关税、不断深化的通关便利化,正不断扩大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享惠范围,提升享惠程度。但由于各国在商品税号(特别是6位或8位税号)、直达运输认定、原产地核查等方面存在差异,制约进出口商品享惠;针对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新出现的监管规则、操作流程等,也须通过税政调研评估综合影响,从而为协定条款的谈判和修改提供理论或实践支撑。因此,海关可围绕自贸协定谈判进展和优惠措施落地情况扩大税政调研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税政调研所涉主题。
第二,关税结构理论和一般均衡分析理论都表明,对某类商品税率、监管政策的调整,影响会从该商品所在行业溢出到上下游产业,只有对全产业链进行综合评估,才能科学评价税政调研的总体工作成效。因此,需要延长税政调研的服务链条,利用税政调研提升全产业链、价值链布局优化和安全保障,以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
第三,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均表明,单一措施,甚至是单一部门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都一定程度地存在缺陷。因此,需要单一部门多措并举甚至多部门联合施策才能使政策发挥效果。因此,税政调研在突出某一举措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多种税政措施甚至多部门措施于一体的综合促进体系。如针对制约集成电路产业的“卡脖子”问题和薄弱环节,叠加税政调研、税则归类建议、对美加征关税排除等方式,为相关产业发展赋能增效,切实降低贸易摩擦影响;瞄准地方产业发展方向组织专项调研,开展前瞻性、宏观性税政研究。就粤港澳大湾区的科研设备跨境流转问题,组合运用税政调研、减免税、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工具,支持科创资源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效流动。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