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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新变化
作者:袁荣豪 郑茂林
文 / 袁荣豪 郑茂林
2022年12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2年第42号公告,公布了2023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管理目录》)。本文简要梳理目录变化调整情况,并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部分规定要点进行介绍。
管理规定概述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指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实施管制的物项和技术,实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海关依法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货物实施监管。
目录内容和调整情况
目录概况
《管理目录》分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进口目录》)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出口目录》)。其中,《进口目录》包括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名录所列物项、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目录》包括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名录所列物项、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一)、易制毒化学品(二)、部分两用物项和技术、特殊民用物项和技术、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
目录调整情况和相关说明
与2022年相比较,《管理目录》的调整情况主要包括列明部分监控化学品的海关商品编码,调整“金属锆”的海关商品编码,以及新增高氯酸钾和高压水炮等管制物项和技术。
一是在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名录所列物项部分(包括进口、出口),对序号41中的甲基膦酰二氯、甲基膦酸二甲酯等14种化学品的海关商品编码作出具体列明。
二是在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部分,序号83金属锆减少了3个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8109290090、8109390000、8109990000。
三是在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部分,增列高氯酸钾(海关商品编号2829900020),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6号(关于对高氯酸钾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四是在特殊民用物项和技术部分,增列高压水炮相关物项和技术,即该部分的序号6至序号11,相关海关商品编码共有6个,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2022年第31号(关于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管理目录》中的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及描述为准,海关商品编号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对于涉及调整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在目录中以“*”标注)已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可使用至2023年3月31日。
关注事项
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须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须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运出境外的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货样或实验用样品,视为正常出口,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并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进口经营者进口放射性同位素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