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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取消后如何办理报关单位备案
作者:于晓亮 宋炳霞
文 / 于晓亮 宋炳霞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取消后如何办理报关单
位备案
文 / 于晓亮 宋炳霞
2023年1月3日,海关总署根据 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备案申请方式
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合社)。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 所属经营主体已经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 构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备案申请:通
修订,作出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货人备案。尚未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案无须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调 人分支机构备案或者临时备案。 海关”提交备案或变更电子申请;通
整。本文将对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及其 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政务服
分支机构备案进行介绍。 报关单位进行备案信息变更的情形 务平台提交备案电子申请;到所在地
报关单位名称、经营主体类型、 海关提交纸质申请;经海关认可的其
法律用语含义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 他申请方式。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在中 (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 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
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按照备案规定经 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 关单位备案要求的,备案信息通过中
海关备案,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 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 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物的经营主体。 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进行公布。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 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
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中华人民 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填写注意
共和国关境内依法设立,按照备案规 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事项
定经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 在备案过程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 报关单位进行备案注销的情形 人及其分支机构填写《报关单位备案信
构在海关备案成功后,可以在中华人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息表》时,应如实填写报关单位名称、
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经营主体类型、管理人员信息、所属报
(一)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 关人员信息等情况。其中,在“法定代
报关单位备案的条件 法定事由终止的;(二)被市场监督 表人(负责人)”栏,法人填写法定代表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为以下经 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 人信息,合伙企业填写执行事务合伙人
营主体类型: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 业执照的;(三)临时备案单位丧失 信息,个人独资企业填写投资人信息,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 主体资格的;(四)其他依法应当注 个体工商户填写经营者信息,其他非法
社(联合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 销的情形。 人机构填写负责人信息;外商投资企
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 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 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应当填写“出资者
营主体。尚未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 信息”栏。
备案或者临时备案。 续。报关单位未按照前两款规定办理 (作者单位:天津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的 备案注销手续的,海关发现后应当依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经营主体类型应当为以下经营主体的分 法注销。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前,应当
支机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 办结海关有关手续。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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