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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产品海关监管流程简介
作者:张菲菲 王静 谢慧娟 姚武
文 / 张菲菲 王静 谢慧娟 姚武
进口肉类产品海关监管流程简介
文 / 张菲菲 王静 谢慧娟 姚武
作为国家出入境监督 源头监管
管理机关,海关直接服务 输出国家或地区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总署提出对华出口肉类产品申请,中方根
在肉类产品进出口和肉类 据输出国家或地区动物疫情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如果启动准入程序,中
方向输出国家或地区提交相关肉类产品的风险评估问卷。输出国家或地区根据问
产业开放发展的第一线,
卷予以回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中方对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提供的答卷及相关
在保障肉类进出口安全方
资料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如果评估认为其肉类产品的安全卫生状况在可接受风
面负有重要责任。本文将
险范围内,则派专家组赴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双方就对华出口肉类产
从源头、事中、事后三个 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议定书内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签署,并确认卫生证书内容
方面介绍进口肉类产品海 和样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中方对
关监管工作流程。 输出国家或地区拟向中国输出肉类产品的企业进行注册,企业加入《肉类产品检
验检疫准入名单》并在海关总署公布后方准对华出口。
在输出国家或地区完成以上准入程序后,中国进口商根据《进出口肉类产品
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从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注册企业进口肉类产
品的许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进口商进口符合
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肉类产品;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海关实施检验检疫。另
外,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还须符合国际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等规定。
事中监管
为满足动物疫病疫情防控需要,对于特定进境高风险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查
验、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场所,海关制定指定进口肉类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申
请单位须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建设指定监管场地并通过海关验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管理规定》《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规定,由通过海关系统执法资格
证、动物检疫现场查验资质、签证兽医官、高级签证兽医官等资质考试的海关关
员开展进口肉类产品口岸环节监管工作,完成进口肉类食品审单、合格评定、出
证、不合格处置等工作。
事后监管
选派持有海关执法资格证、企业稽核查证等资质的海关关员开展进口肉类食
品的后续稽核查、进口食品不良记录企业核查。同时,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能力,不断优化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注舆情动态,做好风险预警,加强
食品安全责任通报。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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