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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
简报
全国海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国海关各级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海关总署党委部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突出理论学习这条主线,与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贯通起来,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以全面检视整改提升工作质效。
“学思用新思想 海关青年在行动”主题活动在京举行
4月28日,“学思用新思想 海关青年在行动”主题活动在京举行,海关总署党委书记、署长、全国海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俞建华出席活动并讲话,总署党委委员王令浚、孙玉宁、许大纯、吕伟红、赵增连一同出席活动(详见海关传媒公众号报道)。
中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签署AEO互认安排
5月18日,在习近平主席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共同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在“中国—中亚峰会”上与乌兹别克斯坦投资部部长库德拉托夫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和财政部海关委员会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中国海关成为乌兹别克斯坦海关首个“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伙伴。
海关总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加快磋商进程,扩大互认范围,全力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着力增强我国进出口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和守法安全水平,实现进出口贸易供应链安全和便利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AEO合作在助力国家外交外贸发展中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启动
4月27日,海关总署组织召开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部署动员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7个城市集中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进一步培树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示范高地,促进全国口岸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第六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举行
5月15日,第六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举行。来自中国海关总署、浙江省及宁波市政府,13个中东欧国家海关和检验检疫主管部门、驻华使馆的代表,以及中国—中东欧国家商界、学界的嘉宾共160余人出席对话会。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经贸迎来“开门红”。最新数据显示,我国与中东欧国家进出口额合计448.7亿美元,同比增长2.8%。农食产品方面,我国与中东欧进出口农产品3.1亿美元和4.1亿美元,分别同比大幅增长43.1%和28%。
海关积极服务“中国—中亚五国”务实合作
海关全面落实习近平主席就中国同中亚五国合作提出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带”的重要倡议,在服务中国同中亚区域经贸高质量发展中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在中方的积极倡议和推动下,今年4月21日,“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首次会晤以视频方式举行,标志着“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会晤机制正式建立,“中国—中亚五国”海关合作将实现高水平机制化发展。同时,中国海关已推动建立动植物检疫主管部门间合作机制,将致力于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加强区域跨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联防联控和技术交流,促进更多优质安全的中亚国家农食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国从中亚五国进出口1730.5亿元,同比增长37.3%。
中新关际合作助推智慧海关建设
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南京海关、重庆海关与新加坡关税局(以下简称“四方”)在中国重庆市举行中新(天津、南京、重庆)关际合作四方会议。四方一致认为,两国共推智慧海关建设是有利于两国经贸发展需求的新型海关治理形态,通过广泛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全面构建安全高效开放集约的一体化海关智慧监管体系,有利于促进两国海关制度体系现代化、监管模式现代化、科技装备现代化、能力素质现代化,推动两国海关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国际上先进的关际合作范例。
前4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5.8%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4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3.32万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出口7.67万亿元,增长10.6%;进口5.65万亿元,增长0.02%。今年4月份,我国进出口3.43万亿元,增长8.9%。其中,出口2.02万亿元,增长16.8%;进口1.41万亿元,下降0.8%。
速览
◎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4月25日会见香港纪律部队文化交流团代表
◎2023年海关风险管理工作会议5月9日在宁波召开,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孙玉宁出席并讲话
◎海关总署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5月10日在京召开,总署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许大纯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共海关总署党校5月15日召开第21期中青班学员座谈会,海关总署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许大纯出席会议并讲话
◎海关总署副署长吕伟红5月16日会见爱尔兰农业、食品与海洋事务部部长麦克纳洛格
◎2023年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会议5月17日召开,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伟红出席并讲话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5月15日就我国东北地区通过周边国家港口开展国际贸易中转业务事回答记者提问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主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动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SPS)工作组会议” 5月16日在浙江宁波召开
◎第133届广交会首设市场采购贸易专区
◎宁波海关综合业务处在海关系统首获“2022年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
◎2022年全国海关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力度,扣留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7793.85万件
◎6月2日起我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RCEP关税减让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6月1日起吉林省新增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境外中转港口
◎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等84项行业标准并废止5项行业标准
◎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将使用新域名http://stats.customs.gov.cn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公布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2023年5月5日更新)及允许进口植物源性饲料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