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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对中日农食产品贸易的影响
作者:史亚千 邢军 张风展 杨洋
文 / 史亚千 邢军 张风展 杨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是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成员国中,日本是我国第一大农食产品贸易出口国,我国出口日本的农食产品占出口全球总量的35%左右。中日同为亚洲经济大国,RCEP是目前中日之间唯一的自贸协定。本研究以该框架为研究模型,通过分析2011—2020年中日农食产品贸易数据,运用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中日农食产品贸易现状,以及加入RCEP对中日农食产品贸易带来的影响,对如何提高我国农食产品的竞争力,优化农食产品出口结构,减少贸易摩擦提出对策建议。
中日农食产品进出口现状
长期维持贸易顺差,但顺差呈现缩小趋势
本研究查询统计了UN Comtraderade网站中HS编码为01~24编码段农食产品贸易数据。2011—2020年农食产品进出口数据(下图)显示:我国出口日本农食产品贸易额在2015—2018年同比增长,而在其他年份大多同比递减,由2011年的153.48亿美元降至2020年的131.09亿美元。我国进口日本农食产品除2012年、2014年、2020年出现同比负增长外,其他年份都同比递增。近几年,我国进口日本的咖啡、茶类,动物源性食品及鱼类,糖及糖食,谷物、粮食粉类,蔬菜、水果类,饮料、酒类等产品呈现大幅增长态势。2011年我国进口日本农食产品贸易额为11.25亿美元,至2020年已增至16.76亿美元。我国出口日本的农食产品一直呈现贸易顺差,但顺差呈缩小趋势。分析原因,主要是日本为保护本国农食产品,采取了提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对日本的农食产品出口。
贸易结构中部分产品具有互补性
本研究统计了2018—2020年中日农产品进出口额排前十位的类别。通过贸易额排前十位的农食产品分析(下表)可以看出: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主要为肉、鱼类制品,鱼、甲壳动物,蔬菜水果制品,食用蔬菜等;日本出口我国的农产品主要为鱼、甲壳类动物,杂项食品,饮料、酒及醋,谷物、粮食粉、淀粉等。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主要为海产品制品、水果蔬菜类制品。可见我国比较有优势的产品大多体现在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产品上。而日本属于岛国,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贫乏,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需要大量从国外进口。因此中日两国贸易结构中部分产品具有互补性。
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有一定影响
日本一直是世界上实施农业保护最严厉的国家之一,通过技术性贸易措施提高国外农食产品的准入门槛。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法规与标准繁多。随着日本《食品安全法》的不断修订,日本在农食产品上出台的细则规定也越来越多。2006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对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在264种食品、农食产品中设立了53862个限量标准,同时对没有设定具体标准的药物残留,一律执行0.01μg/kg的标准。二是产品质量认证和合格评定程序复杂。通过认证制度和产品合格检验等对商品设置重重障碍,利用复杂的进口手续、苛刻的检验对商品设置壁垒。三是日本对农食产品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以及在审核程序执行过程中标准不一致。如在农兽药残留方面,日本对我国鸡肉产品检测克粉球时标准为0.01μg/g,而对美国等其他国家产品的标准为0.05μg/g。
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农食产品贸易带来影响:一是出口成本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检测费用和认证费用;二是产生连带效应,日本对我国农食产品实施的出口限制措施容易影响其他国家形成连锁反应;三是对我国输日农食产品贸易额产生影响。
RCEP的实施对中日农食产品进出口带来的影响
关税减让政策有利于中日进出口贸易的扩大与发展
日本制定了严格关税标准,涉及关税高峰和关税配额两种税收收取方法。日本政府利用高关税和政府补贴等,对本国农食产品贸易实施保护。RCEP的实施将减少关税壁垒,部分农食产品会逐步取消关税,至2040年日本对来自我国的农食产品关税撤销率将达56%。关税减让政策有利于双方相关产品贸易的扩大发展,互补性强的农食产品贸易额扩大,而互补性不强的农食产品也可能会出现紧密的贸易联系,优势资源将得到互补及合理配置。随着两国农业国际分工程度的不断加强,两国农业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可降低日本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的不利影响
日本严苛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检测标准,对我国农食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RCEP指出,将最大可能减少不公正对待与歧视,减少贸易限制,加强对WTO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实施,并对其原则进行强化。RCEP的实施有利于降低成员国之间的非关税壁垒,减少歧视,促进公平贸易,这也将有利于我国冲破日本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促进中日农食产品贸易的发展。
有利于降低出口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农食产品出口时效要求高,而物流时间长存在生鲜类品质降低甚至变质的风险,加之日本通关的程序复杂,流程较为烦琐。RCEP第四章——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中指出,通过海关法律法规实施的可预见性、一致性和透明性,简化通关程序,促进高效管理、快速通关。RCEP的达成与实施有利于降低出口成本,提高通关速度,从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繁荣。
RCEP实施后我国农食产品进出口对策建议
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
我国应加大科技投入,持续改善农食产品的加工工艺,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在农食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中不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企业应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种植,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生产科技含量更高、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加强农食产品品牌建设,通过高质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国际竞争力。
提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细化产品质量标准
提升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增强农食产品生产管理能力,加强农食产品出口的源头质量管理和溯源机制;完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更规范、更合理的农兽药使用标准指南,为农食产品生产与种植养殖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同时,应强化检验检疫设备的开发,强化出口前农食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
完善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
相关部门应加强农食产品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数据挖掘等多种先进技术搭建和完善信息网络;全方位搜集整理日本农食产品的贸易措施资料,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我国农食产品养殖种植机构、出口企业提供准确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反馈;深入把握日本关于农食产品进口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逐步构建贸易壁垒预警机制,降低技术性贸易措施带来的风险。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图 2011—2020年中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走势
■进口 ■出口
亿美元
180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表 中日进出口贸易额前十的农产品
排位中国出口日本日本出口中国
116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无脊椎水生动物制品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2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21 杂项食品
3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22饮料、酒及醋
407食用蔬菜、根及块茎19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523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06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其他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612含油籽仁及果实、杂项籽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12含油籽仁及果实、杂项籽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721杂项食品24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819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17糖及糖食
905其他动物产品16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无脊椎水生动物制品
1013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09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图 / 吴敏
深圳海关所属惠州海关关员对一批出口日本的活鳗鱼开展现场查检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