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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进境粮食安全的几点思考
作者:黄秀生 邵冠华 赵优 王翀
文 / 黄秀生 邵冠华 赵优 王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是国家发展的“定海神针”,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压舱石”。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报告指出,贸易是粮食和农业发展进程的核心。本文通过研究国际经验,分析我国面临的形势,从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借鉴大国经验、我国战略选择、海关对策建议等方面提出四点思考。
深入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有效应对贸易争端
粮食国际贸易经常受到非经济因素干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将粮食问题政治化,指责中国的粮食贸易和补贴政策。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黄箱”政策对我国粮食补贴与支持政策构成约束,从而引发贸易争端。自2016年至今,我国作为被诉方的WTO农业争端案件就有6起,其中的美国诉中国农业补贴政策案(DS511案)、美国诉中国部分农产品关税配额案(DS517案)涉及粮食。2019年2月和4月,我国在这两起案件中接连败诉。新形势下,我国依旧面临不利的国际粮食舆论,但国际话语权提升也为我国深入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提供了条件。
建议:一是研究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直接补贴和反周期补贴的基础上,探索通过农作物商品项目等创新补贴方式,最大限度用好支持和保护政策。二是持续推动“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转变,扩大“绿箱”政策的补贴规模。三是加强国际规则前瞻性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修订,逐步从遵守者、参与者向制定者转变。
学习借鉴四大粮商经验,培育我国超大型跨国粮企
美国ADM、美国邦吉(Bunge)、美国嘉吉(Cargill)、法国路易达孚(Louis Dreyfus)是国际知名粮商。“ABCD”四大粮商凭借其资本与先发优势实现全球布局,在粮源、运输、加工、销售、研发等产业链各个环节都占据优势地位。我国国家粮油信息中心调查数据显示,四大粮商占全球粮油贸易份额超过60%,其中小麦和玉米贸易份额超过70%,大豆贸易份额超过60%。以大豆为例,我国大豆进口量占全球的60%以上,但进口渠道主要掌握在四大粮商手中,他们在大豆的主产区美国、巴西、阿根廷建立了大批粮油基地和加工厂。四大粮商各具特色,ADM重视研发,邦吉致力于全产业链经营,嘉吉有供应链管理、风险管理、研发三大核心竞争力,路易达孚注重多元化经营和业务协同。我国粮食企业大多数都采用单一加工的经营模式,很少有整合上下游的经营模式。中粮集团于2009年确立“全产业链”战略,开始走向国际化,但与四大粮商相比,缺少跨国运作经验,业务覆盖范围小,尚未在粮食主产区建立完善的物流网络和仓储设施,产业链之间的协同不强。
建议:一是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扶持培育1~2家超大型跨国粮企。如拥有中粮国际、中粮贸易等知名子公司的中粮集团,粮食储运网络发达的中储粮集团,已经具备了成为大粮商的硬实力。二是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大并购、重组力度,整合优化国内农业企业资源,形成规模化生产和全产业链经营,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协同发展,提升全球竞争力。三是发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资源优势,向产业链关键环节渗透,全力掌握经营主动权,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通过适度的广告宣传塑造我国粮企的良好形象,为当地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
把种源安全提升到战略新高度,全力建设种业强国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国际种业呈现出高新化、一体化、寡头化的发展趋势。美国孟山都等种业公司在行业内进行大规模兼并重组,垄断国际种子市场,实现了“以种控粮”。2021年,我国农作物种业贸易额10.1亿美元(进口6.8亿美元、出口3.3亿美元),逆差达3.5亿美元。除小麦和水稻外,其他粮食种子高度依赖进口。一些国家加强对本国新品种的专利保护,“种子战”愈演愈烈。比如,2021年4月,日本施行《新种苗木法》,严防本国优质农作物品种(涉及种苗品种1975个)流向国外,主要针对的就是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建议:一是围绕被卡脖子的重点品种,下大力气培育种业领军企业,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大力推广现代种业产业园,打通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发挥崖州湾种子国家实验室、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等作用,将常规育种与生物育种技术手段相结合,在保障生物安全的基础上,支持离岸科研等新业态,探索中国特色的新型联合攻关。三是加大对前期研发的补贴力度。育种行业周期长、难度大、见效慢,初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研发成本。如玉米育种仅杂交种组配与试验就需要6~7年,小型企业难以负担这样的成本。
严格管控进口粮食疫情风险,促进进口市场多元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口也要注意安全,一是物种安全,二是不要形成垄断,被对方卡脖子。”海关在维护粮食安全上要主动作为,一方面要努力拓展进口市场,另一方面要用好“境外、口岸、境内”三道防线,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建议:一是积极推进粮食进口多元化。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拓展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与中东欧、中亚、东南亚、南美国家在粮食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加快推进优质粮食资源准入,促进国内粮食保价稳供工作。二是完善口岸植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口前移”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与FAO、IPPC等相关国际组织信息共享,打造植物疫情开源信息采集平台,提升口岸植物疫情态势感知和精准预警能力,实现“早发现、防得住、快处置”。三是充分发挥系统内专家作用,持续推进海关风险评估研究工作。修订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大配套经费支持力度。聚焦涉及粮食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图 / 李砚伟
深圳海关所属蛇口海关关员正在对一批进口粮食进行检疫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