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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船舶维修产生废钢铁通关要点须知
作者:马思琦 吕文博
文 / 马思琦 吕文博
认识外籍船舶维修产生的废钢铁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修船国。全球航运市场权威分析机构——英国克拉克松研究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至少8家中国修船企业的船舶修理和改装数量进入全球年度前10位,占全球市场份额40%以上。其中,近80%的工程量都源自外籍船舶修理(包括中资“方便旗”船舶),年产值约30亿美元,可提供约18万个就业岗位。
修船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就是处理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因结构蚀耗(主要是电化学腐蚀)、超出正常负荷的外力作用、意外事故、设计失误等因素形成的结构缺陷。该问题会造成船体局部强度不足,破坏结构的完整性,如不及时处理修复,会逐步危及船舶的总体强度,使船舶最终走向损毁。在进行结构修理时,局部或全部换新构建是主要的修理方法。上述过程及改装作业产生的废钢铁,按照国际惯例和修船合同均由修船厂处理。
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国每年因修理外籍船舶产生钢铁废料约20万吨,这些船舶入境维修的副产品,已从昔日束缚企业发展的负担变为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按2022年废钢价格指数均价3380.44元/吨计算,资源化利用废钢铁可为修船企业增加年营收近6.8亿元。20万吨废钢可转化出好钢18万吨,相比铁矿石冶炼可减少碳排放32万吨,节约6.99万吨标准煤、34万吨新水,少消耗34万吨精矿粉,少开采86万吨铁矿石原矿,在助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战略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海运船舶遵循就近修理原则,做好废钢处置可有效提升中国船舶修理行业的安全、环保和综合成本控制水平,支持企业积极承接大工程量换钢板修理业务,提升国外船东同中国修船企业的合作意愿,增加外籍船舶在中国靠港次数,助力我国海运贸易和港口经济发展。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修船业也可带动机械、钢铁、涂料、物流、服务等行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稳外贸、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通关指南
根据《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规定,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在符合国内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条件下,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上述货物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口报关纳税手续,免予交验进口许可证件,可不受限定口岸管理限制。
企业办理进口手续时,监管方式应当按照“其他”(海关监管代码9900)申报。国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使用“A000000000”“B00000000”“XXXX000004CN”分别作为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号、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号和装运前检验证书号。该货物可根据实际情况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目7204.4900项下,增值税率为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3年)》规定的申报要素为11个。
海关在现场实施查检作业时,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放射性污染物、危险废物开展全面排查,核实实货状态是否与申报相符,检查是否存在超标夹杂物、病媒及有害生物等情况。现场查检合格后,海关将为符合要求的废钢铁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作者单位:杭州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