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中国海关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食用菌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法规标准介绍
作者:华从伶 张浩
文 / 华从伶 张浩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食用菌生产和出口国,主要产地包括河南、湖北、浙江、福建、云南、吉林等省,2022年出口量达57万吨,货值超过30亿美元。主要出口目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标准或合同要求。如进口国家或地区暂无标准,合同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中国食用菌出口目的国家或地区标准法规关注项目差别较大,易产生境外不合格通报,造成出口企业的经济损失。海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对国外法规掌握不准、更新不及时、不会查询等问题。为此,本文梳理了中国及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食用菌相关法规标准,供出口企业参考。
近三年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通报中国出口食用菌不合格情况
2020—2022年,美国通报中国出口食用菌225批次不合格。其中,2022年为144批,占当年美国通报中国不合格食品批次的22.1%,出口原料基本涵盖中国各主要产区。主要原因包括污秽腐败、农残、微生物(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沙门氏菌)、标签错误等。在实际生产中,污秽腐败的原因是采收后晾晒及运输环节易引入各类石子、灰尘等杂质。在烘干程序中,若水分未得到有效控制,或海运中温度和湿度控制不当,也会导致产品腐败变质,设备上的部件或者切丝机的刀口破损也是重要因素。
同期,日本通报中国出口食用菌10批次不合格。其中,6批次为农残不合格,涉及项目包括毒死蜱、吡虫啉、乙草胺、乙霉威、多效唑;3批次为微生物不合格,包括大肠杆菌阳性、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为水煮蘑菇二氧化硫超标。
同期,欧盟通报中国出口食用菌10批次不合格。其中,二氧化硫/亚硫酸盐超标6批、微生物3批(李斯特菌2批、沙门氏菌1批)、农残1批(胺菌酯)。
同期,韩国通报中国出口食用菌37批次不合格。其中,木耳26批、灵芝5批、蘑菇条/块/粉6批。通报不合格木耳全部为农残超标,17批为多菌灵超标,4批为灭多威超标,其余涉及噻虫嗪、三唑酮、吡虫啉等项目。通报不合格灵芝均为农残超标,涉及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啶虫脒、氯氟氰菊酯、毒死蜱、多菌灵、咪鲜胺等。通报不合格蘑菇条/块/粉包括2批金属异物不合格、3批微生物超标(菌落总数)、1批二氧化硫超标。
中国及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食用菌法规标准
中国
中国食用菌相关标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自2021年9月3日起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自2023年6月30日起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原农业部关于禁限用及高毒农药的第194号、第199号、第274号、第322号、第494号、第632号、第1586号公告等。
美国
重金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指引:《Guidance for Industry: Action Levels for Poisonous or Deleterious Substances in Human Food and Animal Feed》,仅对餐具等食品接触材料中铅、镉的限量进行了规定。此后,FDA更新法规,对果汁中铅,瓶装水、婴儿谷物制品中砷含量进行了规定。美国近三年通报中未见以重金属超标为由通报中国食用菌不合格。
农残。相关限量来自美国联邦法规第40章第180节。企业可登录美国环保署官网(https://www.epa.gov/)查询,其中Group 21为食用菌(Edible fungi Group),法规中列举了20种常见的食用菌(含香菇、木耳、银耳等),各类农残项目的限量均可在此查询。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未规定食用菌中的多菌灵限量,《绿色食品 食用菌》(NY/T 749—2018)中规定多菌灵限量为1.0ppm,而美国则已取消多菌灵农药登记,将相关食用农产品限量标准调整为0.01mg/kg,因此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定,多菌灵检出即违法。早在2011年,FDA就因多菌灵问题多次通报进口罐头、橙汁等产品不合格。据企业反馈,美国通报中国出口食用菌“疑含农药残留”的原因就涉及多菌灵。
二氧化硫。《美国法典》第21章第170~199节为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其中第182节为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Substance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第182.3862条款为二氧化硫,对其描述为:除肉类食品以外,当按照GMP操作时,一般认为是安全的;可用于水果和蔬菜。与重金属项目相同的是,美国近三年通报中未见以二氧化硫超标为由通报中国食用菌不合格。
欧盟
农残。2008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C)149/2008号法规(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09461486728&uri=CELEX:32008R0149),明确各类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未设立残留限量的农药,欧盟要求小于0.01mg/kg。
重金属:欧盟委员会发布的(EC)1881/2006法规规定了食用菌等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2008年,欧盟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EC)629/2008法规,调整了原有食品中的重金属限量要求,自2008年7月23日起生效。具体规定是:蘑菇、平菇、香菇中的铅为0.3ppm,其他未作规定;蘑菇、平菇、香菇中的镉为0.2ppm,其他人工栽培的食用菌放宽到1.0ppm。
二氧化硫。欧盟规定食用菌中的二氧化硫限量为50ppm。
日本
重金属。日本仅对饮料、水果等部分食品中的重金属有要求,这点与美国较为类似。日本近三年通报中未见以重金属不合格为由通报中国食用菌不合格。
农残。日本肯定列表将食用菌分为草菇(Button Mushroom)、香菇(Shiitake Mushroom)、其他蘑菇(Other Mushrooms)。其中,香菇有183个检测项目,企业可登录日本厚生劳动省网站(http://www.m5.ws001.squarestart.ne.jp/foundation/search.html)查询。另外,企业还需注意未列明的农残项目为“一律标准”。
二氧化硫。日本规定脱水蔬菜中的二氧化硫限量为30ppm。
韩国
农残。韩国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由韩国药品监督管理局(KFDA)负责制定和发布。韩国2017年11月发布了《食品中的农残限量指标》(Pesticide MRLs in Food),第281页列出了食用菌中的马拉硫磷等27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此外,韩国自2019年1月起实施负面清单制度,这点需要引起企业注意。
重金属。韩国2021年6月公布了《食品法典》,第2章第3节食品通用规范(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for General Foods)中的第5部分为污染物(含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限量,规定食用菌中的铅和镉限量均为0.3ppm。
二氧化硫。韩国规定食用菌中的二氧化硫限量为30ppm。
海关提示
食用菌货值相对较高,一旦发生不合格通报,企业不仅损失较大,也会对后续出口造成影响。为此,海关建议出口企业及时关注目的国家或地区最新的法规标准;建立并实施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从原料种植、采购、加工、运输等各环节做好产品物理、生物、化学危害的控制;对不同贸易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进行针对性管理,如输美产品重点关注农残(多菌灵)和污秽腐败,输日本、韩国产品重点关注农残;做好生产记录,一旦发生境外通报,便于及时溯源管理。
(作者单位:南京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