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2009-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中国海关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的减税效果分析
作者:张磊 杜若馨
文 / 张磊 杜若馨
加工增值免税政策的税收背景
海关特殊监管区出区内销货物税收政策
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加工增值货物出区内销涉及进口关税及进口代征税(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企业如果内销保税加工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则以其内销价格(包括料件价格和增值额)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缴纳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企业内销货物的进口增值税税率和进口消费税税率一般按照内销货物实际报验状态确定。
海关特殊监管区出区内销货物进口税收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和海关税收相关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出区内销货物的进口税收计算方法如表1所示。需要说明的是,关税是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计算的税基。
实施加工增值免税政策后出区内销货物进口税收的计算
加工增值免税政策是指对内销货物应缴纳的关税进行免征,照章征收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实行加工增值免税政策后,由于对出区内销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因此其出区内销货物的关税可以视作“0”,表1中的“关税”一律按“0”处理。可以看出,加工增值免税政策不仅减免了进口关税,也使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税基下降,因此其综合税负水平的下降效果大于单纯的关税减免。
加工增值免税政策的税收负担分析
内销货物进口税收负担分析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加工增值免税政策不仅免征了进口关税,而且还降低了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的税基。内销货物实行加工增值免税政策前后具体税收负担分析如表2所示(本文以实行从价消费税的货物为例)。
加工增值免税政策对进口税收负担的影响
通过表2可以看出,内销货物的进口税收水平与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有关。实行加工增值免税政策意味着关税税率可以被看作“0”,这也间接导致了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税基的下降,因此总体减税效果要大于单纯的关税减免,具体的税负下降额度为[x×(1+y)]/(1-z)——即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越高,则加工增值免税政策整体减税幅度越大。
具体实例分析
按照表2的公式测算关税税率为0、10%、15%;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0、10%、20%搭配下的税负组合,具体如表3所示。
通过表3可以看出,加工增值免税政策不仅能够降低关税水平,还能降低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的税负。从政策效果幅度上来说,无论是根据表2的公式测算,还是根据表3的实际税率测算,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越高,则加工增值税免税后税负水平下降的幅度越大,减税效果越好。以表3第9行为例,在原关税税率水平为15%、增值税税率水平为13%、消费税税率水平为20%的情况下,加工增值免税可以使企业的进口税负水平由62.44%下降至41.25%,整体进口税负水平下降比例达到了33.93%。
结论与启示
加工增值免税政策降低的并不只是关税税负水平,还会降低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税负水平。加工增值免税政策的减税效果取决于该货物的关税税率水平、消费税税率水平以及增值税税率水平,三个税种的税率越高,加工增值免税后实际降低的税负越大,减税效果越明显,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从量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和复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
从企业角度看,应尽可能满足加工增值免税政策的条件,充分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这一政策红利,以此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释放现金流,助力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但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制造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产成品涉及的关税税率本身就很低(或为0),且不征收消费税,因此,对于这类产业来说,加工增值免税政策的减税效果并不十分显著(或为0)。
(作者单位:上海海关学院)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表1 内销货物进口关税及进口代征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征收类型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消费税
从价征收内销价格×关税税率[(关税+内销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关税+内销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征收(关税+内销价格+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复合征收[(关税+内销价格+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关税+内销价格+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从量消费税
表2 内销货物进口税负水平分析
假设:内销价格为A;进口关税税率为x;进口增值税税率为y,进口消费税税率为z
税种税额税额(进口关税免征)
进口关税A×x0
进口增值税 [A×(1+x)/(1-z)] ×y[A/(1-z)] ×y
进口消费税[A×(1+x)/(1-z)] ×z[A/(1-z)] ×z
进口税收合计A×x+ [A×(1+x)/(1-z)] ×(y+z) [A/(1-z)] ×(y+z)
进口税负(进口税收合计/内销价格)x+[(1+x)/(1-z)] ×(y+z)(y+z)/(1-z)
税负下降额[x×(1+y)]/(1-z)
表3 “加工增值免税”政策具体减税效果测算
序号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原进口税负加工增值免税后的进口税负税负下降额税负下降比例
1013%013.00%13.00%00
210%13%024.30%13.00%11.30%46.50%
315%13%029.95%13.00%16.95%56.59%
4013%10%25.56%25.56%00
510%13%10%38.11%25.56%12.56%32.94%
615%13%10%44.39%25.56%18.83%42.43%
7013%20%41.25%41.25%00
810%13%20%55.38%41.25%14.13%25.51%
915%13%20%62.44%41.25%21.19%3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