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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频出与面向新发展的一年
作者:刘新宇
文 / 刘新宇
文 / 中国人民大学海关与外汇法律研究所共同所长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刘新宇
2023年是疫情之后各项生产生活秩序快速恢复和发展的一年,海关进出口监管和贸易便利化服务也是如火如荼地展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的重要理念,海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执法方式,实现了监管理念、通关效率以及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在进出口监管法规的修订及调整上,2023年可以说是硕果累累的一年,很多重量级新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海关“严监管”和“促发展”的执法导向,切实助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比如,《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等多部海关规章修订施行,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监管制度;《关于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16条具体举措提升了加工贸易产业链优势;《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放宽主动披露免罚、减罚的条件,广受企业好评;针对海南离岛免税、跨境电商出口、综合保税区发展等,也相继出台了多个公告予以政策支持;《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二)(三)的发布则进一步提升了海关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当然,备受关注的当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笔者有幸参加了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切身感受到了海关面向新发展的决心,也深刻领会到新时代海关进出口监管体系的重构和优化发展的方向性。
展望新的一年,我们深切期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等更多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同时也更期待在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让这些新政为新兴的海南自贸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及上海临港新片区等带来更多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