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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认证准备和贸易安全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王挺 陈煦
文 / 王挺 陈煦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修订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单项标准),为企业申请AEO认证提供了明确指引。本文针对企业在认证准备和贸易安全方面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供广大外贸企业参考。
我公司刚成立1年多,可以申请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吗?
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新成立的企业在申请高级认证企业前,应首先重点关注企业当前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以下4项通用标准要求:
一是“进出口记录”标准,要求“1年内有进出口活动或者为进出口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二是“信息系统”标准,要求“建立有效管理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活动、财务数据等的信息系统”。其中,进出口活动数据不能仅使用表格管理,还应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范围。
三是“财务状况”标准,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且根据审计报告数据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5%。
四是“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1年内无因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另外,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海关对企业卸货台的网格线、颜色、标识是否有相关标准化要求?
这个问题涉及通用标准“贸易安全标准”中的“经营场所安全”“货物、物品安全”“运输工具安全”等多个标准项的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安全要求,设计、规划适用企业的标识,以达成规范区域划定、强化重点敏感区域管理,以及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等目标。需要注意的是,建议企业尽量采用国际、国内通行的颜色、标识符号和线条。
我公司的物流运输由商业伙伴代理,还需制定与“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标准相关的制度吗?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适用“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标准要求,应根据自身在“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中承担的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厘清与商业伙伴间在贸易安全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另外,企业还应按照通用标准第15项“商业伙伴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资料”等形式,建议商业伙伴按照贸易安全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并“定期监控或者检查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的情况”,以加强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
在贸易安全中,“代理报关业务”要求“建立并执行对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行海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培训制度”,但具体如何对数量众多的被代理企业开展培训?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单项标准中对“代理报关企业”的要求,关键词是“培训制度”。既然是培训制度,就应体现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方面的执行要求。建议企业在被代理企业数量众多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客户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对被代理企业分类培训,并通过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例如,针对长期合作客户和短期合作客户、普通货物物品客户和其他涉及特殊规定货物物品的客户、一般贸易客户和加工贸易客户等,企业可设置不同内容、不同方式和不同效果的跟踪要求等。此外,目前可使用的沟通媒介众多,企业可根据培训制度与实际情况,选择面对面、线上会议、标准培训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作者单位:黄埔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