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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不断拓展服务功能 持续提升通关效能
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于2015年启动试点,是深圳市打造的国际贸易“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2017年推广应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并同步启动“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功能建设,目前已成为深圳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核心基础设施,也是深圳在外贸领域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重要阵地。
2020年12月16日,“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模块在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上线。该平台依托“单一窗口”实现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集成,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之间标准融合、信息互通,满足民航、海关等管理部门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需要,实现国际进出港业务数据自动化,有效解决了深圳地区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多头填报、流转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除深圳外,目前海南、陕西、厦门、广州等多地也在开展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航空口岸进出港物流作业效率最大提升70%~90%。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的定位,深圳海关聚焦企业需求,从促进跨境数据高效安全流动、便利企业跨境通关、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出发,上线“湾区跨境通”服务专区,提供粤港澳大湾区通关物流“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先行先试实施粤港、粤澳“一单两报”便利化措施。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世界湾区建设的先例。
深圳海关大力支持深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单一窗口”功能、深化“单一窗口”应用。通过场景建设,加强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及企业跨境贸易数据交换共享与融合利用,提供跨境贸易大数据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口岸治理能力,赋能产业决策和业态创新。截至目前,已上线寄售贸易、海运时效分析、外贸数据统计、海关税务联合监管等4个场景应用。
寄售贸易场景汇集供货方、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等参与方,上传贸易、物流、结算等信息并进行交叉验证,有效解决进口水果寄售贸易核价难、计税难的痛点,提高企业办理海关估价手续和缴纳税款的效率,已有90余家单位参加试点。
海运时效分析场景整合进出口货物通关物流数据,实现对各通关物流节点动态监控和分析,促进通关现场不断提升作业效能,改善口岸营商环境。
外贸统计服务场景在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基础上,实现贸易统计数据的传输共享,辅助地方政府进行产业规划和政策制定,量化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累计传输共享超百万项数据。
通过海关税务联合监管场景,深圳海关和深圳税务局相互已开展近百次企业退税备案信息和报关单真伪信息查询,助力形成打击虚假贸易和出口骗税的监管合力。
图 / 龙文
深圳海关所属观澜海关关员调研服装生产型企业,指导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请原产地证。
图 / 高瑞刚
青岛海关所属青岛大港海关关员在浦铁(青岛)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调研“单一窗口”使用情况。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展概况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国际通行的贸易便利化平台,得到了有关国际组织(如UN、WTO、WCO、WB、APEC等)的大力倡导和各国政府的积极推进,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措施和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口岸管理模式。目前,全球已经有90多个经济体实施了复杂程度各异的“单一窗口”系统,新加坡、美国、瑞典、日本、韩国等国家和东盟等区域性组织纷纷在本国或区域范围内实施了“单一窗口”。
2016年10月14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的通知(署岸函〔2016〕498号),明确了全国“单一窗口”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建设内容、建设阶段和保障措施等,标志着国家层面“单一窗口”建设的顶层设计正式出台。《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三年提出要建设和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2018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2021年年底前,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
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
2021年9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提出要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构建覆盖跨境贸易全链条的“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