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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关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几点思考
作者:阮启文 徐共和
文 / 阮启文 徐共和
海关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平台是由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分别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领衔,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海关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点,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发挥作用并贡献力量。
海关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背景
食品安全是政治和民生问题,关乎社会和谐、国家稳定。近十年来,食品国际贸易高速发展,民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求得到满足,海关在进出口食品安全履职中体现着职能特色、时代特征和共治特点。
时代要求
食品安全的复杂性决定其解决路径的多样性,除海关等政府部门监管外,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媒体监督、社会参与、司法裁判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手段。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需要改变过去政府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重构监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媒体和消费者等相关方的角色、权利和义务。当这种社会共治关系用法律、政策等以制度形式固定形成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就需要一个高层次、综合性的监管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实现食品产业发展、质量安全保障等目标。
形势要求
当前,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的传统风险日趋复杂,严峻多变的国际形势、食品外贸的快速发展都给海关监管带来风险和挑战。食品安全与产业链每个环节密切关联,风险节点和责任主体更加复杂,筑牢国门食品安全防线仍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考验。安全的食品是“规范生产”的结果、“严格监管”的效果、“社会共治”的成果。海关要用政治眼光研究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深刻把握食品安全规律,创新监管路径,优化服务举措,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利用政府平台营造食品安全共治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海关的智慧与力量。
法规要求
2019年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将“社会共治”列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消费者均负有相应责任。社会共治要求实行多方合作信息相互通报、执法协作并行机制,共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网络,夯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互享,强化对食品流通和检测监管的全程溯源控制,完善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案件查处和事故应急等联动措施。基于进出口食品产业链的跨境特性,要求海关等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职责要求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已直接影响到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需要海关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做好“优进优出”。多年来,全国海关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联合打击进口食品走私、进口冷链食品联防联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今后,在进口食品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口岸环节、市场流通领域以及出口食品的“三互”“三同”,区域化管理、涉外注册迎检中,还需进一步强化国内外的密切合作,落实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和境内进口商的主体责任、出口国官方部门监管责任、出口国政府总体责任。
海关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践
在海关总署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武汉海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重点、聚焦发力,不断探索创新。
完善相关机构和体系
近几年来,湖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由最初的10多个省直部门发展为26个成员单位,涉及种养基地、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监督管理、违法查处、宣传培训、外贸通关、生态环保等食品产业全链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新格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统筹、抓总的领导协调作用,武汉海关作为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单位认真履职作为,积极参与尽责,为做好湖北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制定相关制度和机制
湖北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狠抓建章立制,武汉海关积极参与其中细化措施职责。在贯彻落实方面,出台了《湖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湖北省食品安全实施意见》;在考评追责方面,制定了《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在风险预警应急防控方面,建立了《湖北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湖北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办法》等。
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
利用媒体宣传贯彻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海关工作成效,讲解食品安全常见风险、购买进口食品常识;通过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实验室、进食堂、进口岸等方式,向外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开展政策宣讲、答疑交流、科普知识等活动,引导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向消费者介绍进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消费常识、真伪鉴别方法等,着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狠抓创建考评和引领
经湖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推选,武汉海关派员担任组长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考评,发挥了应有作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评价方式严谨较真。考评内容涉及六大类38项5个加分项的全覆盖,考评方法包括资料审核、明查暗访、访谈答辩、集中评议等形式。二是网络体系互联通畅。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互动和全面联动,织牢责任明确、压力传导、分工协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立体网络。三是整体效果明显。近年来,全省食品安全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整体形势稳中向好。
海关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前景
当前,国际安全环境与国内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威胁叠加,国门生物安全防控形势严峻。进出口食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关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大有可为,应发挥长处、更好作为。
在监管通关方面,突出海关职责定位
做好“国门守护”系列文章,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出台支持农产品进出口措施,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助推优质食品“引进来、走出去”;围绕食品产业链开展“稳链、延链、补链、强链”活动,支持特色食品扩大出口。
在风险监测方面,凸显海关技术优势
坚持与地方政府职能机构的协作配合,合力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积极参加地方组织的食品安全风险季度会商和风险监测半年交流,一体化推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和预警。
在信息共享方面,立足海关特殊功能
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掌握国内“大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了解食品行业安全发展态势,在授权许可、保证安全前提下交流进出口食品资讯,融合国际国内两个领域,加强食品安全境内外有关信息的互通。
在促进发展方面,打造海关服务品牌
主动与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紧密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进出口食品的科学精准服务和有效监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出“海关声音”,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良性互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现应充分考虑主体多元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的需要,构建相互依赖、共促发展、协同演进、互惠互利的共生系统。海关应充分发挥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重要交汇节点作用,借助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平台,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出贡献。
(作者单位:武汉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