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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酸进出口检验监管要求知多少
作者:卢斌 冀红略 张孟
文 / 卢斌 冀红略 张孟
硼酸相关国家标准
我国有关硼酸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工业产品标准、化学试剂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工业硼酸》(GB/T 538—2018)。根据工业硼酸的用途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Ⅰ类一般为工业用,Ⅱ类为核工业用。其中,Ⅰ类硼酸的技术含量要求为:优等品99.6%~100.8%;一等品99.4%~100.8%;合格品≥99.0%。Ⅱ类硼酸的技术含量要求为≥99.9%。
《化学试剂 硼酸》(GB/T 628—2011)。技术含量要求为:分析纯≥99.5%;化学纯≥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硼酸的测定》(GB 5009.275—2016)。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硼酸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水产品、肉制品(如肉丸)、豆类、面食类、腐竹、粽子、糕点、酱油、凉粉、凉皮等食品中硼酸的测定。其中,该标准下的检出限为2.50mg/kg,定量限为7.50mg/kg。
危险性分类
依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定,下表简要列出了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硼酸的危险性分类。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地区)对硼酸的危险性分类有一定差异,但均包含了“生殖毒性”这一类别;危险性分类均为健康危害,无物理危害,不具有《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规定的9类危害。
进出口检验监管要求
根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规定,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硼酸作为该目录内的产品,其进出口检验监管内容包括: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安全数据单);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的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对于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对相关进出口企业的建议
硼酸作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列明的化学品,企业须按海关进出口检验监管要求提供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等资料。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硼酸并未被TDG列入危险货物范畴,但工业硼酸在运输时仍应采用合格的包装(如双层包装,内袋为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并注意防潮、防雨、防晒,不得与酸性、易燃物、氧化剂和食品、饲料类货物混运;在存放时,须贮存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氧化剂、强碱及碱金属同贮。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栏目编辑:高扬 582310008@qq.com
表 硼酸的危险性分类
中国
欧盟
新西兰
日本
数据来源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CLP
HSNO-CCID
NITE
危险性分类
生殖毒性 类别1B
生殖毒性 类别1B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类别2;生殖毒性 类别2
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类别2;生殖毒性 类别1B;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类别3(呼吸道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