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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金招牌” 垫牢“压舱石”
作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崔鑫生
文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崔鑫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合作共赢,大力推动对外贸易实现了跨越发展。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进出口规模不足千亿元。2000年进出口规模就提升至近4万亿元。在这样强劲的对外贸易的推动下,中国海关于2008年正式实施世界海关组织(WCO)提出的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事实证明,AEO制度不但有利于各国的贸易便利化,更是为我国外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为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取得了很大成效。
形成了较为完备的AEO制度体系
201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国际合作需要,与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建立合作机制,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明确了AEO制度的“社会信用”属性,AEO成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国海关起草的《世界海关组织AEO互认实施指南》成为了AEO国际互认的标准规则,我国的AEO制度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2018年我国实施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明确并延续了海关以往企业分类管理的原则做法。2021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延续了以往企业分类管理的主要原则,并进一步完善了具体的管理程序和做法,真正达到了“实用、管用、好用”。
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与AEO制度互相推动、相互借力
2023年我国进出口总值已经达到41.76万亿元,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同时,贸易伙伴由几十个国家(地区)发展到了200多个,国际经济合作平台也迅速发展壮大,已与29个国家(地区)签署了22个自贸协定,共建“一带一路”水平也迅速提升。国内已经开设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即将封关运作。这些构成了我国进一步实施推广AEO制度,并进行国际互认,以发挥其效力的经济基础。截至2023年年底,中国海关已与26个经济体52个国家(地区)海关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协定),其中“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增加至36个,签署互认安排数量及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均居世界首位。
AEO高级认证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金招牌”,是我国外贸基本盘的“压舱石”
在AEO高级认证的过程中,海关在“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原则下,为认证企业“体检、问诊、开方”,帮助认证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合规管理能力。通过AEO高级认证的企业不仅可以在国内享受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享受国内跨部门的联合激励,还可以在AEO互认国家(地区)直接享受当地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从而降低港口、码头等带来的贸易成本。AEO高级认证日益成为我国企业通往国际市场的“金招牌”。有调查结果显示,5000余家受调AEO企业中,九成认为在AEO认证中,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国际竞争力都有了很大提升。目前,AEO认证企业已经成为各地外贸基本盘的“压舱石”。以上海为例,截至2023年年底,上海市AEO企业达517家,以不到全市1%的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贡献了超过1/3的全市进出口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近1/4,近六成的集成电路制造领域的工业总产值和超过1/5的生物医药制造领域的工业总产值。
截至2024年2月5日,我国共有高级认证企业5801家。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AEO企业直接贡献我国约37.16%的进出口额、37.07%的纳税额,AEO认证已经真正成为外贸企业的“金招牌”,认证企业也已经成为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压舱石”。